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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性金融商品法規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盧薇冰寫的 外匯及衍生性金融商品法規彙編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會計‧稅務全球新知(一) - 第 73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也說明:相關衍生性金融商品之金融監理黎家興 73 新的定性之下,溫室氣體排放權(不包括相關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初級市場將同時受到兩種市場濫用法規之規範。(三)其他金融規範正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莊永丞所指導 劉孟哲的 論控制股東持有股權連結型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公開揭露義務 (2012),提出衍生性金融商品法規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股權連結型衍生性金融商品、衍生性金融商品、店頭市場、權益交換、選擇權、結構債、實質受益人、紅火案、CSX案、保時捷與福斯案、股票的法律上所有權與經濟利益分離、空洞投票權、隱藏所有權。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何曜琛所指導 曾雯雯的 衍生性金融商品法律規範之比較研究 (2012),提出因為有 衍生性金融商品、ISDA主契約的重點而找出了 衍生性金融商品法規的解答。

最後網站證券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規章修正宣導說明會則補充:法規 架構. 證券交易法. 第44條第4項. 證券商管理規則. 第19條之3. 13. 證券商營業處所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 務規則(簡稱業務規則).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衍生性金融商品法規,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外匯及衍生性金融商品法規彙編

為了解決衍生性金融商品法規的問題,作者盧薇冰 這樣論述:

  外匯管理及衍生性金融商品相關法規推陳出新,本書儘可能收錄近年來重要之外匯及金融衍生性商品法規,並依據業務種類分類整理,全書共分十一章,第一章為重要之法規彙總,第二章為總則及申請類,後依外匯業務種類,第三至八章為外匯存款、一般匯出及匯入匯款、進出口外匯、外幣貸款、保證及外匯衍生性金融商品等業務,第九章為外匯業務重要報表及掣發單證規定,另外近年較熱門之人民幣業務則另收錄於第十章。   本書整理之法規彙編,除可做為銀行法規遵循人員及金融及外匯從業人員必備之工具書,亦可為各大學銀行金融系所相關課程之參考書籍。

論控制股東持有股權連結型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公開揭露義務

為了解決衍生性金融商品法規的問題,作者劉孟哲 這樣論述:

衍生性金融商品不斷推陳出新,使其功能也日新月異,而股權連結型衍生性金融商品不同於一般衍生性金融商品只具有經濟利益的價值,其因具有股票投票權與股票經濟利益的兩種價值,使得投資人在利用該商品時除了傳統的避險與投機外,更多了其他的目的,例如,敵意併購、內線交易、操縱市場等脫法行為。 行為人能濫用股權連結型衍生性金融商品其主要原因在於,衍生性商品的交易商在實務上所採用的避險模式會造成股票的法律上所有權與經濟利益分離,使行為人能在不具有股票所有權的情況下,擁有該股票的經濟利益;或是在擁有股票所有權的情況下,不受到股票經濟利益波動的風險。 世界各國的投資人亦針對股權連結型衍生性金融商

品所產生股票的法律上所有權與經濟利益分離之特性,鑽研各國的法律漏洞,造成美國法上的CSX案、德國法上的保時捷與福斯併購案等。對應回我國法,我國發生的紅火案同是利用股權連結型衍生性金融商品,進而達到操縱市場與敵意併購的目的。 對此爭議,各學說與立法例提出了不同的解決方式,包括了全面公開揭露肯定說、全面公開揭露否定說與折衷說,而折衷說又可分為原則肯定,例外否定與原則否定,例外肯定。各學說皆有其優缺點,本文將分析各國的案例,介紹各家學說,並針對我國法可能產生的漏洞,提出應有的解決方法。

衍生性金融商品法律規範之比較研究

為了解決衍生性金融商品法規的問題,作者曾雯雯 這樣論述:

摘 要衍生性金融商品自1980年來即蓬勃發展,至今方興未衰。惟操作衍生性金融商品失利之案件層出不窮,著名之案例,例如1995年英國霸菱銀行(Barings Bank)事件,該銀行遭其交易員李森操作日經225指數期貨、選擇權等商品虧空近12 億美元,瀕臨破產;1998年美國長期資本管理公司(Long-Term Capital Management, LTCM) 因套利衍生性商品虧損近45 億美元;國內華僑銀行於1995年因交易員超出授權額度操作公債、利率交換等商品,損失近16億等。2008年全球金融海嘯,亦有人認為衍生性金融商品係引發之主因之一。有鑑於此,國內大量操作衍生性金融商品之金融機

構須更加慎重面對。本文之目的即在於使國內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對於衍生性金融商品獲得全面性之基本瞭解,並透過逐條說明ISDA衍生性金融商品標準化契約,作為簽署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契約時之參考。本文首先對衍生性金融商品基本內涵作介紹,包括衍生性金融商品之意義、法律性質、發展、功能、特性、風險、基本類型、參與者、店頭市場與集中市場交易之區別、會計處理、課稅規定等;其次,主要針對銀行業,介紹國際組織、美國及我國有關衍生性金融商品之規範;接著,進一步說明ISDA衍生性金融商品標準化契約及衍生性金融商品之法律問題;最後再對我國衍生性金融商品規範及衍生性金融商品之法律問題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