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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科罰金金額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邱忠義寫的 刑法通則新論(五版) 和鄧湘全,洪國華,鄧志偉,陳虹均,潘佳苡,鄧亦恩的 政府採購之爭議處理與救濟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罰金」與「罰鍰」大不同| 公權力| 大紀元也說明:所以,只有法院依據法定程序,也就是刑事訴訟法,才可以處罰,其科處的方式有專科罰金、選科罰金、併科罰金、易科罰金等四種。 「罰鍰」雖然也是政府用來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國立臺灣大學 商學研究所 余峻瑜所指導 劉庭華的 酒駕再犯風險特徵分析:以臺灣地方法院裁判書為例 (2020),提出易科罰金金額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酒駕再犯、酒駕政策、量刑、羅吉斯迴歸、Cox比例風險模型。

而第二篇論文輔仁大學 跨文化研究所翻譯學碩士在職專班 胡碧嬋所指導 盧貞廷的 政府法規英文翻譯品質之現況調查研究—以刑法總則法條英譯本為例 (2019),提出因為有 翻譯品質、翻譯錯誤分析、翻譯品質評估模式、法律翻譯、法規翻譯、法律術語、法律語言的重點而找出了 易科罰金金額的解答。

最後網站律師我能不能易科罰金? - 法律生活頻道則補充:判決超過六個月,也一定不能易科罰金;但注意如果是「犯很多罪」的情況,被判應執行刑超過六個月,但每一罪拆開來看都是被判六個月以下,那就還是可以易科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易科罰金金額,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刑法通則新論(五版)

為了解決易科罰金金額的問題,作者邱忠義 這樣論述:

  刑法可謂實質之憲法,本書乃注入正當法律程序、雙重危險、比例原則等概念,並將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相連結,使修習刑法者進一步了解刑法在實質及程序正義上之重要角色,俾助於「罪與罰」論證過程中之論證方向正確性。   又本書結合傳統教科書及坊間講義之優點,定位為實用的「工具書」,以圖文並茂方式提綱挈領地呈現關於罪與罰之各家學說、實務及立法之最新趨勢,同時亦針對新興議題加以介紹,去蕪存菁,並適時輔以表格、體系圖等以解析各項論點,且於各爭議問題後舉以實例,幫助讀者吸收且融會貫通,即使再複雜之爭議性問題,亦能一目瞭然,迎刃而解,並能有效節省讀者於時間、精力與勞費上不必要之虛耗。是一本極適

合入門導讀與進階深究之教科書,相當符合在學、準備國家考試或實際訴訟需求者所需。   研讀本書後,對於刑事實體法乃至於程序法的觀念,將有啟發性的全新思考。作者基於數十年擔任檢察官、法官及教學的經驗,也將實務操作的「know how」注入書中,提供了實際打官司時應如何主張及抗辯的關鍵性指引,即使讀者並非法律人,也能輕鬆瞭解並保護自己的權益,避免不必要的訴訟耽誤。

酒駕再犯風險特徵分析:以臺灣地方法院裁判書為例

為了解決易科罰金金額的問題,作者劉庭華 這樣論述:

本文收集2010年至2020年我國地方法院裁判書作為樣本,從中萃取有價值資訊,並結合Cox比例風險模型與羅吉斯廻歸模型等統計方法,期望探討歷次修法對於減少再犯行為的成效,以及影響酒駕行為人極短期內再犯的重要因子。本研究探討的應變數有二:再犯時間間隔以及再犯機率,自變數則包含修法變數、處罰變數、酒測值變數、犯罪特徵變數,以及時間地理變數等五個種類。實證結果顯示,在修法成效方面,資料期間4次主要修法皆有效降低再犯風險,並以2019年施行的酒駕新法效果最顯著,本研究分析認為主要與累犯加重罰則、酒癮戒治與酒精鎖的實施有關;酒駕罰則施行方面,本研究發現刑期長度與再犯風險呈現負相關,罰金金額則無顯著影響

。此外,易科罰金與緩刑之宣告有削弱刑罰成效的作用。對於極短極內再犯者,罰金則相對於有期徒刑有更好的嚇阻效果;酒測值方面則發現酒精濃度與再犯風險有著顯著的正相關;在行為人特徵方面,研究顯示無照駕駛、國中以下教育程度、騎乘機車者有較高的再犯風險;地理分區方面則以東部、南部為再犯的高風險區域。此外,本研究亦驗證嚇阻理論中刑罰的「迅速性」因子,結果顯示刑罰實施速度愈快,再犯風險愈低。

政府採購之爭議處理與救濟

為了解決易科罰金金額的問題,作者鄧湘全,洪國華,鄧志偉,陳虹均,潘佳苡,鄧亦恩 這樣論述:

  一本廠商必備的政府採購工具書!   .清楚介紹政府採購法常見爭議類型與救濟方式   .精挑70則案例,律師教您如何解決手上的採購爭議   坊間唯一針對政府採購之爭議處理與救濟的專書,市面上關於政府採購法議題所出版的書籍,大多圍繞在法規逐條解釋或體系介紹,對於廠商之政府採購承辦等非法律人而言,較為枯澀難懂;為強化政府採購爭議問題解決的實用性,本書歸納國內政府採購各類型爭議,並精選實際案例,供機關及廠商承辦人得以具體參考使用。   本書為精擅政府採購法之陽昇法律事務所團隊所著,舉凡招標、履約、刊登採購公報、追繳押標金或保證金及刑事責任等爭議,佐以案例及實務見解詳盡說明,文字白話兼具深度

,即使對於法令函釋不嫻熟之廠商、新手採購人員,都能容易上手。

政府法規英文翻譯品質之現況調查研究—以刑法總則法條英譯本為例

為了解決易科罰金金額的問題,作者盧貞廷 這樣論述:

  隨著我國政策的推動,國際交流日益頻繁,進而產生許多法律翻譯需求,而法律翻譯往往是伴隨政治、外交、經濟及貿易而產生的一種活動。因此當翻譯涉及法律的權利與義務時,法律翻譯品質益顯重要。尤以「法律翻譯」是一門極具難度且高度專業性的翻譯領域,講求原文與譯文的法律效力對等。在聯合國的「世界人權宣言」第七條:「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並有權享受法律的平等保護。」,以及我國的「國家語言發展法」第四條:「國家語言一律平等,國民使用國家語言應不受歧視或限制」。兩者相互呼應出法律與語言密不可分之關係。  本研究以刑法總則為例,探討我國政府法規英文翻譯品質之實務困難,首先回顧中西方翻譯理論、翻譯產業結構、法律翻譯人

才訓練、法律英語、法律文本、法律翻譯現況及政府法律翻譯現況等重要相關文獻,釐清可能影響法律翻譯品質之因素,並從兩大層面進行翻譯錯誤分析,第一個層面以翻譯品質評估模式審視文本的一般性翻譯錯誤,如一致性、準確度、術語、語法、標點符號、拼寫、誤譯及未翻譯等常見錯誤類別。第二個層面是以法律術語的角度去深入分析翻譯準確性問題,如數罪併罰、裁判確定、行為人、犯罪行為人、損害、保安處分及緩刑等術語。最後利用與公務機關承辦人訪談結果,以了解法規翻譯品質低落之原因與問題。  最後,本研究結果發現,刑法英譯版缺乏法律翻譯之內容正確性及不具有相等之法律效力,具有許多粗心之一般性翻譯錯誤,有失翻譯準確度、ㄧ致性及法律

翻譯之專業性。本研究就結果提出提高法規翻譯品質之具體建議:(1)建立法律雙語語料庫;(2)建立適當招標評分制度;(3)培育法律翻譯專業人才;(4)制定法律翻譯品質審核機制;(5)人工輔助電腦翻譯軟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