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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有修改權利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法律白話文運動,編者/李柏翰寫的 公民不盲從:生而為人,如何有尊嚴地活著(特別簽名版)——國家能賜死人民嗎?能投票就是民主?防疫就能限制出入境?收入低就該餓肚子嗎?……30堂基本人權思辨課 和張玉玲的 2022稅務相關法規概要[主題式題庫+歷年試題]:最新修法房地合一2.0,關鍵考點完整收錄〔七版〕(記帳士)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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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書分別來自麥田 和千華數位文化所出版 。

逢甲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林孟玲所指導 林豐正的 探討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之合理使用判斷基準 (2020),提出保有修改權利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傳智條例、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文化自決權、著作權法、合理使用、部落習慣法、使用倫理。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許耀明所指導 羅乃威的 中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之立法與實踐 (2020),提出因為有 中國環境保護法、中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中國環境公益訴訟原告適格的重點而找出了 保有修改權利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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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保有修改權利,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公民不盲從:生而為人,如何有尊嚴地活著(特別簽名版)——國家能賜死人民嗎?能投票就是民主?防疫就能限制出入境?收入低就該餓肚子嗎?……30堂基本人權思辨課

為了解決保有修改權利的問題,作者法律白話文運動,編者/李柏翰 這樣論述:

人權不是特權。人權到底是什麼? 一本適合所有人閱讀的人生教科書 納稅者權利法跟我有什麼關係?家長有權利對「同志教育」說不嗎?歌手不能唱自己的歌?紅燈何時亮,幾時可尋芳?…… 最實用的人權讀本,30條基本人權的探索與思辨,幫助我們真正理解人權的意涵,成為一個更進步的世界公民。 ●特別推薦 一起讀判決 (人氣法律粉絲專頁)/李茂生(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李雪莉(《報導者》總編輯)/周威同(國教署兒童權利公約教育人員培力計畫種子教師)/林辰(知識型Youtuber、《臺灣吧Taiwan Bar》共同創辦人)/邱伊翎(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祕書長)/施逸翔(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張瑜鳯

(資深法官,《章魚法官來說法》作者)/許全義(台中一中社會科教師)/黃丞儀(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黃惠貞(歷史教師深根聯盟發言人、板橋高中歷史科教師)/蔡中岳 (地球公民基金會顧問)/錢建榮(最高法院法官)/蘭天律師(依姓氏筆劃排序) 人權並非國家所賦予的權利,而是先於國家、任何社會與法律制度出現前就存在了,而人權的內涵就在於體現對人之尊嚴的尊重,每個人都是有自主性的主體,而不會淪為被他人或國家所支配的客體。 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那是第一份全球性的人權保障文件,這一天也被

訂為人權日。 二戰結束後,世界各地的人們看盡殘暴的國家機器如何輾壓自己或其他國家的人民,因此聯合國成立時,各國即把人權保障視為這個國際組織最重要的目的之一,並迅速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 / 人權法典化是為了賦予人民對抗國家暴力和歧視的武器——雖然締約或修改條文都太困難,但我們能透過重新詮釋、擴充文義,讓人權法持續保持其活力和韌性。反之,若任由政府恣意排除或限制人權內涵,將失其最初捍衛個人尊嚴及促進社會正義的精神。這也是一開始想編輯這本書的主要目標,希望提供讀者有關人權與基本自由的基本認識,學習相關語彙後,用以觀察自己與其他人的生活處境,進而勾勒出心目中理想社會的藍圖。——法律白話文運動

本書邀請一群年輕有想法、寫過多部暢銷法普書的「法律白話文運動」執筆,以明確好讀的文字,把嚴肅的法律知識,轉化為一般大眾容易理解的常識。內容以聯合國特別為青少年編寫的《世界人權宣言》簡易版三十條為基礎,從每一則法條的核心精神作闡釋,並援引國內外的案例,輔助說明該法條我們應該具備的正確觀念,探索人權樣貌,傳達人權基本知識,幫助我們更確認與思索人權的重要。 也許我們對這些人權條文並不陌生,但我們對它的內涵確實為何,其實仍然一知半解,甚或明知故犯;在世界仍然到處充斥忽視人權、侵犯人權的情況下,我們如何理解並維護自身的人權,已是一個當代的重要課題。 作為自許尊重人權的台灣,其實我們還有許多可以努力的

空間,這本書深入淺出的書寫,提醒我們正視人權的重要,我們才能更往前成為一個進步的世界公民。 ●內容大要 美國知名歌手小甜甜布蘭妮為何害怕父親的監管?性工作者真的不配擁有工作權?反送中運動為何衍生出抗議者被受虐酷刑?維吾爾族被中國奴役生產棉花,引起許多名牌商品抵制,中國真的吃西方人權這套?跨國同婚是否是夢一場?棒球員曹錦輝的假球案如何引用「無罪推定原則」? COVID-19 核酸檢驗報告成了遷徙自由的絆腳石?新加坡少年余澎杉(Amos Yee)在網路上批評李光耀為獨裁者,他是否「傷害他人宗教或種族情感」?土耳其海面上漂浮了一名紅衣小男孩的屍體,他足以召喚難民的無辜嗎?原住民自傳統部落領域取回

木材,是否竊盜觸法?禁止穆斯林婦女穿罩袍是錯誤的法令?…… 全書談及的領域眾多,包括身心障礙者、遊民、勞工、維吾爾族、人權工作者、難民、愛滋感染者……;議題多元,包括反送中、八仙樂園火燒案、死刑存廢爭議、打假球、隱私權、出版管制、兒少言論權利、集會遊行示威、罷工、迫遷、恐同、受教育權、著作權、國際人權…… 從個人到社會,從台灣到世界,各式各樣的基本人權議題,在在凸顯人權脆弱的面向。當大眾被侵權時是否真能知法而保護自己的權利?「法律白話文運動」有條不紊地整理出人類與生俱有的權利,不僅讓普羅大眾閱讀本書而獲得啟蒙,更可以觀照自身本該擁有的權利,避免因為對權利的懵懂與知識的薄弱,進而喪失權利而讓

生命深陷恐懼的泥淖之中。 這本書每一章談論的都是人權的缺角,唯有把破碎的缺角拼圖起來,才能更接近人權的真相。 每章末附有「思辨與討論」,延伸引導讀者對該章作進一步思考;書末並有相關人權工作者的筆記(例如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障礙女性平權連線、身心障礙聯盟、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等),作為對照參考,豐富對人權的探討。 ●全書30章內容主旨(呼應《世界人權宣言》簡易版三十條) 第1章:我們天生自由而且平等 ﹝核心概念﹞:我們生來就是自由的。我們都擁有自己的觀念和想法。我們應該被同等對待。 ﹝內容要點﹞:以美國天后小甜甜布蘭妮(Britney Spears)爭取打破被監管的人生為例,談「

不能以監護為藉口,限制其他權利」,並擴及台灣的情況作闡述,儘管是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也享有基本人權保障。 第2章:不該有差別待遇 ﹝核心概念﹞:不管我們的差異是什麼,這些權利是屬於每一個人的。 ﹝內容要點﹞:從古亭「小作所」事件談身心障礙者的困境及反歧視法。 第3章:生存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生存的權利,並且可以自由與安全的生活。 ﹝內容要點﹞:身為遊民有罪嗎?從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提議向無家可歸的遊民潑水驅離案例談起。國家能賜死人民嗎?人權法中最難解的爭議之一——死刑存廢的百年論辯。 第4章:不要有奴隸制度 ﹝核心概念﹞:沒有人有任何權利把我們當奴隸。我們也不可以把任何人當成奴隸。 ﹝

內容要點﹞:國家、法律為什麼要管勞雇關係?紅燈何時亮?幾時可尋芳?探討性工作合法化之必要。 第5章:沒有折磨或不人道的待遇 ﹝核心概念﹞:沒有人有任何權利傷害我們或折磨我們。 ﹝內容要點﹞:從香港反送中運動談「酷刑」,看國家執法界線在哪裡。 第6章:不管到哪裡,你都有被視為人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和你一樣都是人,享有的尊重和權利都一樣。 ﹝內容要點﹞:新疆維吾爾族受中國壓迫,引起許多名牌商品抵制所產的棉花,中國說「不吃西方人權這一套」有理嗎?八里媽媽嘴咖啡店命案的判決,為何引發軒然大波? 第7章: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核心概念﹞: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法律必須公平對待我們所有的人。 ﹝內容

要點﹞:外國人在台工作權益差很大,白領是人才,藍領的人權呢?跨國同性婚姻在台灣的演進情況。 第8章:你的人權應該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 ﹝核心概念﹞:當我們沒有受到公平對待時,我們可以要求法律的協助。 ﹝內容要點﹞:從八仙樂園火災事件訴請國賠,看國家對人民的保護義務。醫療人員於工作場所遭受性騷擾與暴力相對,法律能否保障他們的人權? 第9章:沒有不公平的拘留 ﹝核心概念﹞:如果沒有正當理由,沒有人有權利把我關到監獄裡裡,或把我從自己的國家驅逐出去。 ﹝內容要點﹞:從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入境中國被拘禁談「強迫失蹤」所帶來的傷害。 什麼是羈押?你說羈押就羈押嗎?縱使是重大刑案的被羈押人,因尚未被定罪

,其人身自由仍應盡量受到平等保護。 第10章:公平審判的權利 ﹝核心概念﹞:如果被審判,就應該公開進行。不該有任何人,告訴審判我們的人應該要怎麼做。 ﹝內容要點﹞:即便是犯罪被告,也應享有公平審判的程序權利;情節最嚴重的罪行一定會判死?從湯景華縱火案談起。 第11章:在被證明有罪前,我都是清白的 ﹝核心概念﹞:除非有證明,否則任何人都不應該被要求為某件事負刑事責任。當有人說我們做了壞事時,我們有權利去表明那不是真實的。 ﹝內容要點﹞:從曹錦輝假球事件談「無罪推定」原則。「無辜人被判有罪,沒有人是自由人。」被誤關了14年的鄭性澤案帶給我們的司法正義省思。 第12章:隱私的權利 ﹝核心概念﹞

:沒有人可以破壞我們的名聲。如果沒有正當的理由,沒有人可以進入我家、拆開我的信件、干擾我或我的家人。 ﹝內容要點﹞:祕密被人知道了是侵害我什麼權利?不想被Google不行嗎?——被遺忘權與言論自由的權衡。 第13章:行動的自由 ﹝核心概念﹞:在自己的國家裡,我們有權利到我們要去的地方,並且到我們想去的地方旅行。 ﹝內容要點﹞:防疫不外人權——可用提供檢疫報告當作國人入台的條件嗎?被陌生人跟蹤了怎麼辦?各國法規大不同,在許多國家甚至無能為力! 第14章:尋求安全居所的權利 ﹝核心概念﹞:如果我們在自己國家裡害怕被迫害,我們有權利跑到另一個國家讓自己更安全。 ﹝內容要點﹞:新加坡少年余澎杉(A

mos Yee)因批評李光耀為獨裁者遭判刑後,他尋求美國的庇護,什麼是庇護?阿拉伯之春到今日,世界上出現了許多難民,更別說以前歷史上不同時期的難民,我們對難民的認知有多少? 第15章:取得國籍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擁有權利,屬於某一個國家。 ﹝內容要點﹞:從越界者與無國籍人的眼中,看見人權法的極限。從難民到無國籍兒童到台灣的新移民,關於追求國籍保障,歸化移民應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的思索。 第16章:婚姻與家庭 ﹝核心概念﹞:每個成年人,當他們想要的時候,都有權利結婚並擁有家庭。男人和女人結婚或分居時,都擁有相同的權利。 ﹝內容要點﹞:婚姻平權里程碑:南非Fourie案。從通姦除罪化討論

背後暗藏的性別壓迫。防疫時期不讓中配孩子來台是否違反《兒童權利公約》。 第17章:擁有屬於你東西的權利 ﹝核心概念﹞:每個人都有權利去擁有東西並分享它們。沒有人可以毫無正當理由就拿走我們的東西。 ﹝內容要點﹞: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是什麼?跟我有什麼關係?原住民自傳統領域取回木材,是否竊盜觸法? 第18章:思想的自由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相信我們要相信的,有權利信仰某個宗教,或是當我想要的時候,可以改變想法。 ﹝內容要點﹞:曾經台灣有部法律控制你的思想。國家該管制宗教嗎?民主國家有辦法讓宗教歸宗教嗎? 第19章:表達的自由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自己做決定,去想我們所喜歡的東西,去說

我們所想到的,並且與其他人分享我們的觀念。 ﹝內容要點﹞:從《出版法》看台灣的民主進程。從烏克蘭感染愛滋病毒的女孩所寫的〈讓世界聽到我們的聲音〉,談兒童也有說話且被聽見的權利。 第20章:公眾集會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接觸我們的朋友,並且一起和平地保衛我們的權利。如果我們不願意,沒有人能命令我們加入任何團體。 ﹝內容要點﹞:遊行抗議沒錯,除非它造成危險或蓄意破壞法治。從香港反送中事件談「禁止蒙面」上街頭的合法性問題。 第21章:參與民主政治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參與我們國家的政治。每個成年人應該被允許選擇他們自己的領袖。 ﹝內容要點﹞:從日據時期台灣人推動「臺灣議會

設置請願運動」,爭取頭一次的民主成果談起。 能投票就是民主嗎?罷免案如何進行?2019年的香港議會選舉給台灣的提醒。 第22章:社會保障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負擔得起住宿、醫療、教育與兒童照顧,當我們生病或年老時,有足夠的錢去生活及獲得醫療協助。 ﹝內容要點﹞:生計出現困難時,人人都應受到來自國家的支持。礙知與愛滋的無間道:從不歧視原則談起。 第23章:工作者的權利 ﹝核心概念﹞:每一個成年人都擁有工作、公平的工作報酬,以及加入工會的權利。 ﹝內容要點﹞:談勞工的不合作運動——罷工權。「職業災害」哩干災? 第24章:休息和休閒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放下工作,休息和放鬆

的權利。 ﹝內容要點﹞:工作誠可貴,身體價更高——談超時工作的法律問題。最陌生的熟悉人:台灣長期照顧政策中的外籍家庭看護工應該有的保障。 第25章:良好生活條件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好好過日子。母親和孩子、老人、失業的或有障礙的人,都有權利被照顧好。 ﹝內容要點﹞:華光社區的迫遷安置難道是種恩賜,而非權利?從「恐同」現象談性/別少數群體的健康權。 第26章:接受教育的權利 ﹝核心概念﹞:受教育是一種權利。上小學應該免費。我們應該了解如何與他人相處。家長能優先選擇我們該學的是什麼。 ﹝內容要點﹞:學校與學生間的「特別權力關係」指的是什麼?家長有權對「同志教育」說不嗎?從英國「伯明

罕抗議事件」反思台灣現況。 第27章:著作權 ﹝核心概念﹞:著作權是用特別的法律,來保護個人的藝術及文學創作;其他人如果沒有得到同意,不可以複製。我們都擁有權利以自己的方式生活,並享受藝術及科學所帶來的好處。 ﹝內容要點﹞:歌手不能唱自己的歌?談林暐哲訴吳青峰案的合約問題。台灣第一起傳統智慧創作侵權事件——奇美部落提告原民會。 第28章:生活在一個在乎人權的世界的權利 ﹝核心概念﹞:好的秩序必須要存在,我們才能夠在自己的國家和全世界各地享受權利及自由。 ﹝內容要點﹞:人權保障不僅僅靠規範,更有賴健全的監督機制;良善的全球秩序,取決於良善的國內與國際環境。 第29章:責任 ﹝核心概念﹞:我

們對其他人是有責任的,而且我們應當保護他們的權利及自由。 ﹝內容要點﹞:從菲律賓的賈巴里被槍殺案,談「生命權」是一項不得減損之最高權利,即使在武裝衝突和其他威脅國家存亡的公共緊急情況下。對於女性生育與墮胎權利的探討。 第30章:沒有人可以剝奪你的人權 ﹝核心概念﹞:人權宣言是最低標準。不應該用保障某一人權當作藉口,合理化對其他人權的侵害。 ﹝內容要點﹞:從英國商人林克穎在台酒駕致死案,談台灣監獄的人權問題。人權不是特權:「反毒戰爭」的健康權爭議。 後記:人權工作者的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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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之合理使用判斷基準

為了解決保有修改權利的問題,作者林豐正 這樣論述:

因阿美族奇美部落事件,讓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簡稱:傳智條例)之合理使用條款,產生法律適用上的疑慮。因此本論文研究目的嘗試理出一些標準,去適切於所謂的「原住民族之合理使用」判斷標準。其研究方法係以文獻分析法與比較研究法,進行探討、比較、分析傳統智慧創作是否適合套入著作權法之合理使用理論及最後找出適切於原住民族之「合理使用」判準。傳智條例法規制定,其有考量到原住民族的特性,專門為原住民族量身打造出一套法規制度,讓傳統智慧創作以專用權形式存在,對保護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及文化成果之表達有顯著的貢獻。然傳智條例的權利保護概念,係是參考著作權法相關法規定而來,再做出調整適合於原住民族的調性,

因此在法條套入事實案件時,難免會沿用著作權法的概念去實踐與解釋,其為美中不足之處。最早的原住民族祖先們,其一開始的文化表達之形式並沒有考慮到交易市場,至此當代的合理使用判斷基準,可能並不適合套入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中。或許在一個國家之下,可能會存在著不同世界觀的理念,彼此都不理解他方之想法,然目前為止原住民族仍位處相對於漢人地位低落,屬於弱勢文化,唯提倡《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之使用倫理準則》,係是讓原住民族保有原本的部落慣習法,也係提供給主流社會一部守則與遵循。故本論文希望係針對傳智條例之合理使用條款提出可行性的建議,並筆者再另外提出《奇美部落豐年祭(Ilisin)傳統智慧創作之使用倫理準則》

,讓原住民族文化再興再現,係與最終確立正統與正確的文化觀念。

2022稅務相關法規概要[主題式題庫+歷年試題]:最新修法房地合一2.0,關鍵考點完整收錄〔七版〕(記帳士)

為了解決保有修改權利的問題,作者張玉玲 這樣論述:

★執業記帳士為你解析,帶你輕鬆考取證照!★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是記帳士考試中不容忽視的科目,該科目全部50題選擇題,欲取得高分並非難事。千華名師秉持多年編書的經驗,精心編撰此書,以專業科目奪取高分為目標,在短時間之內,準備稅法之考試。內容包含以下特色:      一、主題式分類歸納,完全統整稅務觀念,提高你的應考即戰力    特別精心整理稅務實務,根據最新之稅務相關法規,加以分門別類歸納整理,分成八大主題,並配合最新法規,增加相關內容,絲毫不錯過任何一個新的稅法主題,演練機會百無一漏。此題庫將是您將稅務法規融會貫通的得力助手。      二、各章主題架構分明,系統命題清楚扼要,

獨家綜合解析及單題加強逐題精闢解說    在演練試題的時候,可以按照各章主題練習及評量的演練需求,對相似或相近主題之試題特別演練,並配合千華系列考試用書,隨時與相關整理重點進行對照,以增進學習效率。      三、全面收錄歷屆試題,執業記帳士為你解析,帶你一次考取!    收錄101~110年試題,除了大面向的綜合解析,整合各題概念,一眼看到就可以綜觀全局,另外更有詳細的單題解析,逐題精闢說明,利於了解最新的稅務相關法規。透過歷屆試題可以鑑往知來、掌握命題方向及題型,是檢驗自我實力、預測出題趨勢的最佳幫手,如此可節省相當多的時間蒐集試題,直搗命題核心、榮登金榜!      四、111年度最新關

鍵考點:房地合一2.0    房地合一適用範圍、所得計算、課稅稅率及申報方式,104年房地合一於所得稅法增訂,於105年1月1日起實施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110年4月修正為房地合一2.0,修法六大重點:      (一) 短期套利者課重稅:延長個人短期炒作不動產適用高稅率的持有期間。    (二) 法人比照個人課稅:營利事業依持有期間按差別稅率分開計稅合併報繳。    (三) 擴大房地合一的課稅範圍:增列二項課稅標的,防止透過移轉型態避稅。    (四) 土地漲價總數額增設減除上限:防止利用土增稅與所得稅稅率差異來避稅。    (五) 五種交易不受影響:維持稅率20%及符合自住房地持有並設

藉滿6年者維持稅率10%(課稅所得400萬元以下免稅)。    (六) 施行日期於110年7月1日起開始適用,110年7月1日起交易出售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地。      五、稅法高分準備策略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強調內容規定,而各稅法規定有其關連性,常見同學對於此學習感到力不從心,在此提供個人學習及考試準備策略,以期讓同學對於稅法不只是考上,實力更上層樓。      需熟讀及瞭解各稅法規定與立法目的沿革,特別是必考的稅捐稽徵法、所得稅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以及99年度擴大新增及106年修改的遺產及贈與稅法暨其施行細則、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暨其施行細則。並應

掌握之重點為1.熟記法規之(1)租稅主體;(2)租稅客體,包括課稅範圍、減免或優惠規定等;(3)稅額計算,包括計徵標準或原則、稅率等;(4)稽徵程序,包括行政救濟之程序等;(5)罰則規定等。2.融會貫通交叉性功能性之稅法關係。3.勤練題目,尤其是第一部分之主題式題庫與歷年考古題。      STEP1:熟稿各稅法規定變動及留意相關時事資訊    稅法規定及是本科考試的基礎,應對於規定應試之各稅法內容加以瞭解並熟悉其立法目的及沿革,而相關時事乃稅法實務上之應用,留意該資訊有助於對稅法規定之應用及可能的影響狀況,對考試將有極大幫助!      提供相關資訊查詢方式:    1. 稅法立法目的及沿革

可利用到立法院法律系統網站查詢。    2. 相關時事資訊:可利用每日經濟日報稅務法規版面,或工商時報皆可。      STEP2:該稅法之主題之瞭解比較    例如,稅捐稽徵法之核課期間、徵收期間有何不同?其意義為何?起算點為何?又視為贈與稅與視為遺產稅各為何?免稅與零稅率有何不同?(營業稅法)?如此,有助於對該稅法之通盤理解。      STEP3:各法規融會貫通交互關係之理解,整理功能性題目    各稅法間有些是有關聯的,例如稅捐稽徵法第44條關於返反給與或取得憑證義務之處罰,和營業稅法第51條、52條之輕重關係為何?又各稅法之罰則如何使用?贈與自然人,若贈與人為自然人或法人,各適用稅法

為何?如何課稅?等等功能性題目,於各稅法之適用是否有其不同?如此,能提升同學對稅法之融會貫通,不只考上,更是實力更上層樓!      STEP4:勤練主題式題庫    主題式題庫有詳盡的解析,對於題目中各選項之對或錯都有加以說明並註明原因或出自何稅法規定,對考試能收事半功倍之效。      STEP5:演練歷屆考古題    由歷屆考題可幫您掌握最新的命題趨勢、鑑往知來,更幫您熟悉各稅法之關連,打破某一主題的思考,而是整體稅法之測試,尤其是考前時間有限時,歷屆考題更是不可或缺,可說是您考試的最佳良伴!      STEP6:完成每一題目必檢查    做完每一題,必養成檢查的習慣,因為題目的檢視是

確保看對題意避免錯看內容,確保答題的正確性。      STEP7:留十分鐘做全部題目的檢查    平常做完主題或歷屆考題時,應該留十分鐘做全部題目的檢查,避免看錯題意或遺漏重點也是確保有把握的題目能選對答案,也養成有效率的答題技巧,使自己不慌不忙從容不迫的答題及取得高分!      STEP8:平常保養良好的作息習慣、放鬆心情赴考    有了全書的實力養成,良好的作息習慣讓身體保持最佳狀況,是您在緊張考場上得分的訣竅,有好的身體狀況,才能讓您保持最佳的思考邏輯,把平常實力發揮出來,那麼取得高分並非難事!      綜上所述,希望對您有所俾助,不僅考上,實力更上層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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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之立法與實踐

為了解決保有修改權利的問題,作者羅乃威 這樣論述:

中國於2014年修訂頒布之《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除了提高政府機關的監督管理職能、加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之責任外,亦將環境保護永續發展原則及公眾參與原則納入規範中,可以看出中國的環境保護理念逐漸與國際接軌。環境公益訴訟制度作為實現公眾參與原則之一環,亦經2014年修訂後之環境保護法首次被確立於環境立法中。相較於201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關於公益訴訟之規定,2014年修訂後之環境保護法,進一步明確了環境公益訴訟的主體及範圍,另外透過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檢察院於嗣後陸續發布之司法解釋,亦不斷對修訂後之環境保護法所規定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實務進行補充。然而,縱有前述立法與司法解

釋,訴訟實務上對於原告之適格性及範圍仍有爭議。與傳統私益訴訟嚴格限制原告所受損害之利益,必須與環境侵害行為與結果間有利害關係之概念不同,環境公益訴訟係對侵害屬於公共財產之自然環境之危害行為,允許原告以主張環境公共利益為目的提起訴訟,故原告資格的確立,對環境公益訴訟來說,是首要釐清之問題。本論文透過對環境權、國際歐美與中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立法之相關文獻回顧,分析環境公益訴訟制度之內涵、中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之特點,最後再以美國環境公民訴訟制度為基礎,與中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比較分析。本論文結論認為,中國之環境公益訴訟對得提訴訟之社會組織,其條件設定過於嚴苛,應適當修法放寬條件限制;允許檢察機關以原告

身分提起環境公益訴訟,應釐清其在公益訴訟中之角色定位,以避免有擴張其權力之情形,有違訴訟武器平等原則;另外宜將公民納入原告適格之範圍,以利進一步實現環境公眾參與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