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過世登記結婚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推薦必買和特價產品懶人包

親人過世登記結婚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徐榮隆,黃俊榮,許書瀚,鄭嘉欣寫的 行到水窮,坐看雲起:預約一個沒有失智的未來 和呂秋遠的 呂律師寫給你的生活法律書【雙書版:幸福了,然後呢?+ 預見熟年後的自己】(贈:暖心叮嚀書籤組)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有關公證結婚的一些問題@ euu351606658 - 隨意窩也說明:公証結婚不受親人死亡的限制,只要雙方皆已成年,未成年的則要有監護人同意,就可以公證結婚。 你們到任何地方法院都可公證結婚。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暖暖書屋 和三采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輔導與諮商碩士學位學程 陳婉真所指導 彭韋銜的 寵物非預期性死亡對飼養家庭之影響 (2021),提出親人過世登記結婚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失落、家庭、寵物、非預期性死亡。

而第二篇論文實踐大學 社會工作學系碩士班 鄭凱芸所指導 施亦柔的 由配偶到喪偶女性—喪偶新移民角色轉換歷程之研究 (2014),提出因為有 喪偶、新移民女性、角色轉換的重點而找出了 親人過世登記結婚的解答。

最後網站結婚不簡單 - Google 圖書結果則補充:艾倫口沫橫飛地講著他們的計劃先去首都華盛頓登記,然後在費城宴客,礙於醫生身分, ... 少年的親人早已過世,艾倫的父母則是抱著兒孫自有兒孫福的支持心態,相愛的兩個人,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親人過世登記結婚,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行到水窮,坐看雲起:預約一個沒有失智的未來

為了解決親人過世登記結婚的問題,作者徐榮隆,黃俊榮,許書瀚,鄭嘉欣 這樣論述:

預約沒有失智的未來,不是期待失智症消失, 而是期待能有更多的人看見失智者的困境、聽到失智者的呼救。   ✽✽✽   台灣正在邁向一個老年人口數凌駕年輕人口數的高齡化社會,但我們仍然是以石器時代的法律來處理、解決AI時代的問題。對於失智症的不理解、欠缺失智症專法、沒有配套措施,即使面對訴訟,最卑微的要求也不過是遇上態度相對友善的司法人員。   許多長者在失智前,笑容是多麼的燦爛、開懷;當他失智後,卻因為親人或外人對於財產的侵奪而顯得孤立無援,原本容光煥發的面容與眼神,竟因此變得如此恐懼、哀傷、憔悴、無助。   最讓人痛心的是,當長輩的財產被騙光而必須面對訴訟時,此時的他已經一無所有,

但提出訴訟第一個要面對的問題就是裁判費、假處分擔保金,甚至因為無力繳納擔保金,明知不動產即將遭到出售,也只能眼睜睜看著但無能為力。   在現行法制下,真的沒辦法給失智者多一些法律保護嗎?能不能對於辛苦照顧失智長者的親人也有足夠的法律保護?   有鑒於此,台灣失智症協會結合了幾位關心這個議題的執業律師及醫師,他們分別以自身的經驗分享在面對失智者訴訟案例以及治療過程中所遇到的點點滴滴,內容結合時事案例及相關法規,希望能引起行政部門(執行法規)與司法者(審理具體個案)的共鳴,讓罹患失智症的患者及家屬,在穿過層層凝重黑霧後,可以擁抱微曦,再次展露燦爛開懷的笑容。   為你,為我,更為了他們,預約

一個沒有失智的未來~ 本書特色   本書結合醫學與法律的專業角度,以說故事的方式導出失智症患者法律權益的核心問題,把枯燥無味的法律,寫得生動活潑,輕鬆理解對於失智症者所產生的法律問題。 名人推薦   ◎ 專文推薦   許玉秀   前司法院大法官、模擬憲法法庭暨模擬亞洲人權法院發起人   林秀雄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榮譽講座教授   賴德仁   社團法人台灣失智症協會理事長   ◎ 共同推薦   王文甫   彰化基督教醫院失智症中心主任   王培寧   臺北榮總失智治療及研究中心主任   白明奇   成功大學老年學研究所所長   邱銘章   臺灣大學醫學院神經科教授   胡朝榮   臺

北醫學大學臺北神經醫學中心副院長   徐文俊   長庚紀念醫院北院區失智症中心主任   張景瑞   國泰綜合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   曹汶龍   大林慈濟醫院失智症中心主任   陳達夫   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神經部主治醫師   湯麗玉   社團法人台灣失智症協會秘書長   楊淵韓   高雄醫學大學神經科學研究中心主任   甄瑞興   亞東紀念醫院失智中心主任   劉景寬   高雄醫學大學神經學講座教授   蔡佳芬   臺北榮總精神部老年精神科主任

寵物非預期性死亡對飼養家庭之影響

為了解決親人過世登記結婚的問題,作者彭韋銜 這樣論述:

家庭結構隨著時代的變遷已發生變化,寵物從過去工具性功能轉變成情感性功能,擔任飼主情感依附與關係連接之角色。因此寵物逝世對個體的影響象徵著關係的斷裂,引發失落現象。過往研究在喪寵議題上較聚焦於個體的影響與悲傷歷程處理,但研究已指出寵物已逐漸發展成為本土家庭結構的一員,因此在探索喪寵之失落情感時,不僅是發生在飼主個人身上,也需要留意整體家庭之影響。本研究透過訪談的方式,邀請曾經歷寵物非預期性死亡之家庭一員回溯家庭在面臨喪寵歷程時的感受與想法,希望藉由訪談分析了解飼養家庭在處理此共同喪寵經驗時的助力與阻力相關因子。本研究結果如下:一、飼養寵物於家庭互動所帶來的影響本研究結果整理正向影響包含建立話題

連結家人關係、使孩子放心父母有人陪伴減少顧慮、緩解父母對孩子的過度注意力、緩和家庭成員間的關係。負向影響則有飼養寵物使成員在環境整潔度上產生衝突、寵物勾起家庭成員的激烈情緒,波及其他成員、子女與寵物的爭風吃醋、飼養觀念落差大,成員互動間產生摩擦。二、寵物離世後飼養家庭的反應狀況寵物離世後,家庭成員會表現出失落,如哭泣、自責、不捨等,猶如喪親之反應。家庭互動亦受喪寵後的氣氛低落影響,減少了接觸。彼此的失落情緒皆停留在自身身上,較少與其他家人有流動之情緒互動,並且家庭成員也會避開寵物相關話題。寵物的離世也讓家庭成員體會到家人的重要性,更在意身邊的家人,引起正向的漣漪。三、影響家人是否能共同經歷寵物

離世的相關因子助力因子主要表現於支持性與正向力量。支持性源自於家庭間的情緒正向流動,以正向眼光看待寵物死亡事件則帶來正向力量。阻力因子則是寵物非預期性死亡造成的衝擊較大與飼養家庭間的情緒界線阻礙了家庭共同處理該悲傷歷程的可能性。最後,依據本研究之結果,對實務工作處理喪寵之飼主與家庭議題,以及未來研究提出建議供參考。

呂律師寫給你的生活法律書【雙書版:幸福了,然後呢?+ 預見熟年後的自己】(贈:暖心叮嚀書籤組)

為了解決親人過世登記結婚的問題,作者呂秋遠 這樣論述:

這些人生難題,絕對都可能發生...... 760,000人FB有感追蹤,全台最會說故事的律師 呂秋遠 從婚姻問題、親子關係到熟齡生活, 將帶給你 情 · 理 · 法全解答! 呂律師寫給你的生活法律雙書套組 《幸福了,然後呢?:你該知道的家事法律》 《預見熟年的自己:老後自在的生活法律》 《呂律師跟你說的暖心叮嚀書籤》組 一次擁有滿滿的生活法律故事與解說, 以及四張暖心叮嚀的律師形象照書籤!   ────1.《幸福了,然後呢?:你該知道的家事法律》────   感情、健康與金錢都類似,   你不該急著去獲得,而是要經年累月的平衡。   婚姻與家庭是社會中重要的基石

,   但往往發現最親近的人可能帶來更深的傷害。   如何與伴侶、家人相處,是一生都必須面對的課題。   本書主題根據民法中的家事法,是每個人都可能遇到的人生法律難題,   呂律師將用他最擅長的方式,寫出人人有感易懂並深思的一本生活法律書。   【內容簡介】   愛,不該以任何暴力與控制的形式存在     當關係尚未破裂,我們該如何在陷入困境中,更有智慧的面對伴侶、家人之間相處的難題。   本書有關於婚姻、親情、財產對應的法律問題共30大篇,   每篇從故事、呂律師觀點到QA答問,這些問題也有可能是你將面對的問題。   那些被網友們喻為「家庭鬼故事」的家庭關係百態,   請看從呂律師的視角

如何解讀這些家庭與婚姻中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   【關於婚姻,呂律師說】   * 面對婚姻的困境,可以不必忍受,困難的點在於要不要決定改變。   * 婚姻的本質是信任,騙得到的人,都是最相信你的人。擔心錢會被分走,那就乾脆不要結婚,其實也是一種選擇。   * 在離婚訴訟裡,並不是先提離婚就先贏。什麼是贏?當然是得到你要的東西才叫做贏。   * 時間到了,所以要結婚,時間到了,也會想離婚。   ★ 這些法律你要懂→ 侵害配偶權、剩餘財產分配、免除分配額、家庭生活費用、保護令、離婚協議……     【關於親情,呂律師說】   * 這個世界裡,沒有天生的父愛或母愛,因為不是每個人都適合當父母。你不

必體諒這一點,但是你得體會這件事。   * 人跟人之間,不會有無緣無故地愛與恨,不要被血緣綁架了自己。特別是談到錢的時候,優先照顧自己才是真的。為了別人,毀了自己,一點也不值得。   * 跟家人的物質界線,永遠都是在自己能力範圍內,給予家人「即使不還也不會犧牲自己生活品質」的錢,超過這個限度,不能給也不該給。   * 久病床前無孝子,並不是罵人的話,而是血淋淋的事實,這種責任真的太累,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   ★ 這些法律你要懂→ 監護權、扶養義務、改姓、探視權、借名登記、跟蹤防制、監護宣告、撤銷贈與……   【關於財產,呂律師說】   * 感情、健康與金錢都類似,你不該急著去獲得,而是要

經年累月的平衡。   * 人生最怕的不是死,而是沒死,但不能由自己決定事情   * 許多人在爭取遺產,要的並不是錢,而是愛。   * 遺產沒有公平可言,因為在遺產之前,叫做親情。   * 錢這種東西,沒用完的叫做遺產,用完的叫做財產。     ★ 這些法律你要懂→ 遺產分配、拋棄繼承、自書遺囑、特留分、分割遺產、偽造、侵占、意定監護……   本書特色   1. 人人都需要一本了解自身權益、不讓家庭失和的生活法律書。   2. 從故事到呂律師法律觀點,再到QA法律問答,多重呈現各種婚姻家事難題。   ────2.《預見熟年的自己:老後自在的生活法律》────   當法律只能保護懂法律的人時.

.....這些法律問題,別再說與我無關!   未來是老年化社會,許多與老年相關的法律問題將會越來越受重視,   儘管老後充滿未知,但我們到底該怎麼過生活才能自在舒心?   遇到生活問題、生病問題、親子問題、財務問題、遺產問題時,又該如何面對與處理?   以故事為起點,輔以呂律師法律觀點解析,   呂律師將未來的老後生活可能狀況,化為一篇篇值得細細思考的人生法律問題,   40篇與熟年有關的自我、婚姻、親子家庭關係、財務規劃、繼承等法律思考,   給現在的父母,未來的自己,一本最實用的熟年生活法律指南。   【內容簡介】   留下自己的愛,才是最好的方式,但是,愛不等於錢!   關於 熟年

的自己   ☆ 我該離婚嗎?伴侶生病了我該怎麼辦?與同居伴侶分手財務怎麼分?我無婚無伴,該寫遺書嗎?我生病了可以指定監護人嗎?   關於 熟年的親子關係   ☆ 我想再婚孩子卻關心財產?我的兒子成年了住在家裡卻不工作該怎麼辦?為何我辛苦拉拔長大的孩子會不聽我的話?我的孩子被地下錢莊威脅、我打了媳婦她要告我、我生了一個跨性別的孩子……   關於 熟年的財務規劃   ☆  伴侶在外欠債跟我有關嗎我需要代他償還嗎?我未婚但有孩子,我的財產以後有可能被孩子的生父拿走嗎?房子借名登記給孩子,我想要回來可以嗎?離婚後的財產到底該如何協議?過戶給媳婦的房子可以要回來嗎?   關於 熟年的死亡問題   

☆  繼承人有負債時該如何處理?拋棄繼承也有無效的時候?兒子太不孝,該如何剝奪他的繼承權?我的孩子去世了,我跟他的未亡人要怎麼分遺產?我該怎麼寫遺囑?我可以決定我過世後要如何安葬嗎?   本書特色   1.故事:40篇故事代表著可能發生在許多家庭中的熟年生活困境,值得大家思考並預習老後的法律問題。   2.呂律師聊天室:呂秋遠律師用一貫幽默的口吻,解析難懂的法律,也因處理過太多親人間的官司,讓身為律師的他有許多的感悟並提出建議。   【套書限定《呂律師跟你說的暖心叮嚀書籤》組】     尺寸:5×15cm   紙張:凝雪映畫 240g   數量:一組共四張   印刷:全彩  

由配偶到喪偶女性—喪偶新移民角色轉換歷程之研究

為了解決親人過世登記結婚的問題,作者施亦柔 這樣論述:

新移民女性藉由婚姻來台,然丈夫因故過世,獨留新移民女性與孩子一起生活,於此過程中,新移民女性其角色轉換過程為本研究所關注,本研究之目的有四,其一為,瞭解東南亞籍喪偶新移民女性其喪偶前之生活概況;第二,瞭解東南亞籍喪偶新移民女性喪偶後之生活概況;第三,喪偶前後之配偶角色轉換經驗與歷程;第四,透過瞭解喪偶新移民女性之主觀經驗,提供社會工作者、相關專業人士,促進東南亞及喪偶新移民女性調適失落與哀傷之參考。本研究採質性研究方法,以半結構式,深度訪談三位東南亞籍喪偶新移民女性,瞭解其初嫁來台至喪偶前的生活概況,以及喪偶前其至目前生活之經驗,透過瞭解三位喪偶新移民女性,研究發現如下:一、喪偶前家庭經濟主

要仰賴丈夫,喪偶後須花較多時間適應生活。二、社會支持網絡原倚賴丈夫或夫家人,然因丈夫過世,導致社會支持系統需重新建立。三、喪偶新移民女性於喪偶前角色多以家庭照顧及家庭經濟仰賴者為主,喪偶後則成為家庭照顧者及家庭經濟維持者。四、母兼父職的角色,使得東南亞籍喪偶新移民女性,於目前家庭生活面臨諸多困境與挑戰。五、相較於台籍女性喪偶後之生活,東南亞籍新移民女性喪偶後之生活,面臨較多困境,包含夫家不支持的態度,以及無法求助娘家的窘境。最後,依據研究發現歸納結論並進行討論,同時提出對社會工作實務、未來研究等建議,以及本研究的限制。關鍵字:喪偶新移民女性、角色轉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