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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出國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保成法學苑寫的 攻略刑事法-26版-2022法律法典工具書(保成) 和石川達三的 活著的兵士(一部動搖國家尊嚴的事件級小說‧半藤一利譽為「夢幻名作」之人性墮落寫真)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缓刑期间可以出国吗_法律知识- 刑罚运用也說明:缓刑 期间可以出国吗. 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志光教育保成數位出版 和麥田所出版 。

東海大學 法律學系 柯耀程所指導 洪瑜璟的 數位證據取證爭議及效應之研究 (2021),提出緩刑出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數位證據、搜索、線上搜索、證據禁止。

而第二篇論文玄奘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李錫棟所指導 張世浩的 論地方議員虛報公費助理補助費之刑事責任 -以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為中心 (2021),提出因為有 地方議員、公費助理、人頭助理、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的重點而找出了 緩刑出國的解答。

最後網站入出國及移民法-知識百科-三民輔考 - 3people.com.tw - /則補充:但經宣告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緩刑者,不在此限」、「通緝中」、「因案經司法或軍法機關限制出國」之原因,而應禁止出國之情形,由司法、軍法機關通知入出國及移民署。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緩刑出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攻略刑事法-26版-2022法律法典工具書(保成)

為了解決緩刑出國的問題,作者保成法學苑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國考考生、在校生   使用功效   除查考法規外,並兼具學習功效。   改版差異   配合110年8月公布之法規修正;並配合讀者對於前版的寶貴建議予以精心的檢討與修訂 本書特色   ◎十二大重點讓您好用、好讀、好吸收!   一、立法沿革:歷次增修清晰標示,易於瞭解法規沿革;另於條文後附有草案者,併予詳列其立院議案字號或其公告日期,以利讀者掌握立法進度時程。   二、立法條文:重要法規之文字加框呈現,以利查閱。項次以羅馬數字Ⅰ、Ⅱ……標明。   三、條文要旨:於條次後,依條文內容予以相應簡明之法概念。   四、命題紀錄:於條文要旨之後,例示歷年國家考試紀錄。

  五、相關條文:相關法規一次掌握。   六、修正或立法理由:擇要選錄重要立法理由於條文後,以利精確掌握條文旨趣;另附註有立法日期,另收錄學者對新修正條文的立法批評。   七、重要法規修正草案暨說明:鑑於修正草案多係學說或現行實務論旨之明文化,頗具參考價值,爰以虛框標示,列明公告日期。   八、名詞解釋:就各該條相關法律名詞或基本概念,以簡明精鍊的文字為闡述,並註明相關論著出處,以便讀者參閱原典。   九、實務見解:本書收錄有司法院解釋、判例、判決、決議、法律問題,擇取其中具參考價值者,或予全文或節錄方式。   十、概念釐清比較表:將重要考點之較難理解或較易混淆之法律概念以圖表比

較呈現,使學習更能融會貫通並提升思辨能力。   十一、大法官解釋:本書收錄大法官解釋解釋爭點、解釋文全文,並精心設計大法官解釋體系表。係以法典出發,或與坊間論著略有不同,僅供讀者參考。   十二、索引表:書末附有法規名稱暨簡稱索引表,並附有解釋、判例、裁判、決議、法律問題之索引表,依年代先後排序,以利檢索。  

數位證據取證爭議及效應之研究

為了解決緩刑出國的問題,作者洪瑜璟 這樣論述:

隨著數位資訊科技時代的來臨,網際網路的發達以及電腦等資訊科技設備普及,現代人的社會生活大多仰賴電腦及網路,人們在有意無意間會留下各種數位痕跡。當犯罪發生時,由於犯罪事實需藉由證據加以認定,人們所留下的各種數位資料均可能作為認定犯罪事實之證據,即本文所稱之數位證據。本文先探討數位證據之意義,以界定搜索扣押之客體範圍,接著探討我國現行法制中的取得數位證據之相關規範,再說明分析數位證據取得在現行搜索法制中之爭議,分別就數位證據之取得在搜索之正當法律程序,如發動搜索之實質理由、搜索票記載之特定明確等,以及無令狀搜索之限制。接著討論兩種需要透過網路連線的偵查手段「雲端硬碟搜索」及「線上搜索」。前

者係偵查機關為取得數位證據,利用所扣得之電腦或其他數位資料載體,連線至被告雲端硬碟空間中搜索資料;後者則是透過秘密植入木馬或其他惡意程式,遠距自動搜索、複製、回傳、儲存在目標裝置硬碟內之所有數位資料,兩者均涉及人民基本權干預,必須檢驗其在現行法下是否具有法律之授權依據,始得成為合憲之基本權干預措施。最後是取證行為對於證據效應之影響,本文係以強制取證手段為核心,所取得之數位證據自應受到證據關聯性以及證據正當性之檢驗,確保證據取得合乎法律之要求。若有不合法或不正當的情況時,依照證據禁止法則,違反刑事訴訟法中關於搜索之禁止規定,現行法及實務見解係以刑事訴訟法第158條之4規定作證據權衡判斷是否導致證

據禁止之結論。最後針對上述問題提出個人意見及看法。

活著的兵士(一部動搖國家尊嚴的事件級小說‧半藤一利譽為「夢幻名作」之人性墮落寫真)

為了解決緩刑出國的問題,作者石川達三 這樣論述:

「昭和史著作第一人」半藤一利譽為夢幻名作 出版翌日被禁售、作者招致牢獄之災的「事件級小說」   他還活著,他的心靈卻不曾清醒, 他在戰場上殺敵,宛如身陷一場激烈的夢遊…… 芥川獎、菊池寬獎得主石川達三親赴南京屠殺現場 直視戰爭本質與人心異變之作 詳實描寫人性如何在戰爭中一步步異變的殘酷寫真 楊照/導讀  張貴興/推薦序  劉慕沙/譯序 日本文學譯介重要推手劉慕沙譯本校訂版      ▶楊照導讀 一九三八年,石川達三三十三歲,離他生命在八十歲終結,還有四十七年,他還將寫出許多其他作品,戰後在日本文壇取得了一個對抗「五五體制」、對抗「自民黨」的特殊思想與文學地位,然而藉著《活著的兵士》,

他這時一下子將自己推向了一個高峰,不論後來寫了什麼做了什麼,都不曾也無法超越。他寫出了一部放在世界戰爭文學、反戰文學歷史上,都無法被磨滅、無法被遺忘的經典之作。      ▶張貴興推薦序 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三日南京淪陷後,石川達三翌年一月五日以《中央公論》特派作家身分抵達南京。大屠殺剛剛落幕,腥氣沖鼻,血色瀰漫……小說中,石川精心篩選了五個平凡隨俗的小人物,在戰火鎔爐中,鑄煉成失去人性脈動的鋼鐵殺手,見證戰爭輾壓下的愚蠢和醜陋模印。      ▶劉慕沙譯序 在社會性與挖掘人性本質方面,石川氏的文學觀頗受左拉影響,在表現上卻比左拉更大膽而徹底。在二次大戰之時嚴格的言論管制之下,他那「深惡軍閥

與官僚的血液,和對創作自由的熱烈追求,仍使他本著文學工作者的道德良心與悲天憫人的大無畏精神,接連寫下了《不見天日的村莊》、《風中蘆葦》、《活著的兵士》等爆炸性的「反抗文學」。   ▼一部小說的問世竟是動搖國本的「大事件」?▲ 一九三八年二月十七日,《中央公論》三月號如常配送至大小書報攤,第二天日本內務省立即下令禁止發售,以「內容含有故意誹謗聖戰從軍人員之情節」為由,拘捕雜誌中其中一篇小說作者,也就是《活著的兵士》作者石川達三。即便石川陳述整部小說為「自由創作」,且僅為了向日本國民傳遞前線戰場上的真相,仍以「違反新聞法」遭公訴,最終被判監禁四個月,緩刑三年。   ▼為什麼寫下這部招致牢

獄之災的小說?▲ 拿下首屆芥川獎後過了兩年,日本侵華戰爭開始,石川達三不滿於時下媒體紛紛至戰場報導,卻只知一味歌功頌德,抱著「一定要交出一部完全不同的作品」、「要用自己的雙眼親自確認」的決心,以《中央公論》特派作家身分,於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前往日軍攻下的中國南京。一共在南京花了八天,又在上海待了四天,描述所有的城鎮皆屍橫遍野。返國後,不眠不休花了十天寫完三百三十張稿紙。眼見書中皇軍虐殺無辜百姓的情節,總編雖然在最終截稿前大幅刪修將近四分之一篇幅,仍遭當局興師問罪。   ▼「筆鋒雄健千人敵」的石川達三:「這是我的命運。」▲ 石川達三晚年喜愛題字「筆鋒雄健千人敵」,於《活著的兵士》觸法之際,他正是

以此「千人敵」之姿,在法庭上曾如此辯解:「國民將日本國軍視之為神,想像國軍將於占領的異國土地上建立樂園,協助當地民眾……然而戰爭現場的真相絕非如此。」然而當局無視此番激昂言論,僅將石川達三《活著的兵士》出版事件視為恫嚇媒體用的殺雞儆猴材料,完整版本直到一九四五年才重見天日。石川雖曾在訪談中說,南京城遍地是屍體,卻又在當局壓力之下改口稱「自己書中寫的不是南京所見」。出獄之後,更在當局壓力之下寫了肯定戰爭立場的作品。晚年的石川對當年南京城的見證仍受到日本媒體注意,認為南京大屠殺為虛構的評論家阿羅健一曾堅持,石川親言「當年在南京從未見過大屠殺的任何痕跡」。 評論家中野好夫認為,研究石川早年作品,即能

看出他自由主義思想逐漸成形,對於軍國主義的反抗是極其自然的發展。評論家岩上順一認為本書「並非反戰文學,而是呈現侵略戰爭的本質」。 一九四七年,在寫下小說的九年後,也是二次大戰結束的兩年後,石川達三在新版《活著的兵士》中寫下新版序:「我一直擺脫不掉終戰之後就解散的特高警察,直到終戰前的三、四天,我都還曾被叫去警局接受整整兩天的訊問。……即便我沒有反抗的意圖,也依然會受到當局的嫌惡,可能是因為我的思考方式、我看待事情的觀點,在根本上就是『反官僚』。這是我的命運。」 ▶內容簡介 ───戰後重見天日一字不刪完整版──── 直面至今日本政府仍無能正視的日軍侵華真相 一九三八年,刊載《活著的兵士》的

雜誌上市翌日即被下令禁售,作者石川達三亦遭拘捕。為什麼一部不眠不休花了十天振筆疾書、試圖傳達「前線真相」的小說,會讓作家身陷囹圄? 小說中描寫的「皇軍」是這樣的:砂糖不見了,兵士們一口咬定是中國伙夫幹的好事,結果一撮糖換了一條命;兵士們擄來當地女子,竟以蒐證為由剝光女子身上的衣服,最後活生生將之刺殺而死;藝妓對於自己虐殺無辜女子的事蹟反唇相譏,兵士竟反射性開槍射擊……戰場上敵我交手,蔑視敵軍生命的同時,也輕賤了自身生命的價值。活下來,反而是另一齣殘酷悲劇。如果只知屠殺與掠奪,這樣的活著,還能算是真正的活著嗎? ▶麥田日文經典新書系:「幡」 致所有反抗者們、新世紀的旗手、舊世代的守望

者—— 你們揭起時代的巨幡,我們見證文學在歷史上劃下的血痕。 「日本近代文學由此開端。從十九、二十世紀之交,到一九八○年左右,這條浩浩蕩蕩的文學大河,呈現了清楚的獨特風景。在這裡,文學的創作與文學的理念,或者更普遍地說,理論與作品,有著密不可分的交纏。幾乎每一部重要的作品,背後都有深刻的思想或主張;幾乎每一位重要的作家,都覺得有責任整理、提供獨特的創作道理。在這裡,作者的自我意識高度發達,無論在理論或作品上,他們都一方面認真尋索自我在世界中的位置,另一方面認真提供他們從這自我位置上所瞻見的世界圖象。 每個作者、甚至是每部作品,於是都像是高高舉起了鮮明的旗幟,在風中招搖擺盪。這一張張自信炫示

的旗幟,構成了日本近代文學最迷人的景象。 針對日本近代文學的個性,我們提出了相應的閱讀計畫。依循三個標準,精選出納入書系中的作品:第一,作品具備當下閱讀的趣味與相關性;第二,作品背後反映了特殊的心理與社會風貌;第三,作品帶有日本近代文學史上的思想、理論代表性。也就是,書系中的每一部作品都樹建一竿可以清楚辨認的心理與社會旗幟,讓讀者在閱讀中不只可以藉此逐漸鋪畫出日本文學的歷史地圖,也能夠藉此定位自己人生中的個體與集體方向。」──楊照(「幡」書系總策畫) 幡,是宣示的標幟,也是反抗時揮舞的大旗。 二十一世紀的我們,仍需懂得如何革命。   日本文學並非總是唯美幻象, 有一群人,他們以血肉書寫世

間諸相, 以文字在殺戮中抱擁。 森鷗外於一百年前大膽提示的人權議題; 夏目漱石探究人性自私的「自利主義」; 金子光晴揭示日本民族的「絕望性」; 壺井榮刻畫童稚之眼投射的殘酷現實; 川端康成細膩書寫戰後不完美家庭的愛與孤寂。   觀看百年來身處動盪時局的文豪, 推翻舊世界規則,觸發文學與歷史的百年革命。   ▶「幡」書系出版書目〔全書系均收錄:日本文壇大事紀‧作家年表〕 川端康成《東京人》: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川端康成畢生唯一長篇巨作 森鷗外《山椒大夫》:與夏目漱石齊名日本文學雙璧‧森鷗外超越時代的警世之作 壺井榮《二十四之瞳》:九度改編影視‧以十二個孩子的眼睛所見,記錄戰爭殘酷的反戰經典 金

子光晴《絕望的精神史》:大正反骨詩人‧金子光晴尖銳剖析日本人的「絕望」原罪 夏目漱石《明暗》:日本國民作家‧夏目漱石揭露人類私心的未竟遺作 高村光太郎《智惠子抄》:日本現代詩歌史上最暢銷的作品.作家松浦彌太郎讚譽.全新中譯本 宮本百合子《伸子》:日本戰後抵抗文學先鋒‧宮本百合子宣揚女性解放的超越時代之作 野坂昭如《螢火蟲之墓》:一個少年最沉痛的懺悔錄‧焦土黑市派作家野坂昭如半自傳作品 尾崎紅葉《金色夜叉》:三島由紀夫讚譽劃時代之作‧十九世紀末日本最暢銷「國民小說」 石川達三《活著的兵士》:一部動搖國家尊嚴的事件級小說‧半藤一利譽為「夢幻名作」之人性墮落寫真  

論地方議員虛報公費助理補助費之刑事責任 -以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為中心

為了解決緩刑出國的問題,作者張世浩 這樣論述:

摘要我國地方議員依法可聘用公費助理,協助其執行問政工作,且各地方議會依法編列助理補助費支付其薪資,惟助理須有聘用之事實,方得據以申領。近年來,頻傳全國各地發生議員以「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補助費之事件,因議員具公務員身分,如虛報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而該罪於解釋及適用上,學說及實務之見解,尚未有穩定見解,被告一旦成立或不成立該罪,其所規定刑事責任,天差地別,似有違罪刑法定原則、罪刑明確性原則。又,系爭案件,於罪數認定及共同正犯之沒收未能充分評價,採取更精確判斷標準,褫奪公權一律強制宣告,似有侵害人民受憲法保障的服公職權和職業自由,另量刑上寬嚴不一,有欠合理等均有疑義。

再者,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依其立法沿革,為動員戡亂時期臨迄今,其採重刑主義,實務上適用上為「罰得重,卻罰不到」,可思考貪瀆立法改造方向要「從重主義邁向一般預防」,從「罰得重」改成「罰得到」。本研究擬藉由蒐集地方議員之公費助理制度的沿革、相關函釋、作業規範及實際運作情形,參考學者專家所發表的文章、評論、學術研討會以及司法實務相關判決資料,探討地方議員虛報公費助理補助費之刑事責任,並聚焦於「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為進一步深入分析,了解上開問題所在並釐清相關爭點,並對現行規範不備及闕漏部分提出修法及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