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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輔考 和三民輔考所出版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江彥佐、蔡孟彥所指導 陳泓逸的 加值型營業稅中進項稅額扣抵權與非實際交易對象認定之研究—以資源回收物運銷合作社為檢討適例 (2021),提出溢繳的意思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合作社、合作經濟、拾荒者、回收商、資源回收、再生工廠、補徵稅額、免徵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進項憑證、銷項憑證、加值型營業稅、稅捐法定主義、非實際交易對象。

而第二篇論文玄奘大學 社會工作學系碩士班 李明玉 博士所指導 陳慧美的 翻轉生命的篇章~十位新住民女性微型創業的歷程 (2020),提出因為有 新住民女性、微型創業、新住民女性就業的重點而找出了 溢繳的意思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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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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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土地稅法規 (地政士適用)(贈準備要領及導讀影音課程)(歷屆試題100%題題詳解)(十一版)

為了解決溢繳的意思的問題,作者洪正,劉力 這樣論述:

  ★收錄最新95~111年地政士歷屆試題,100%題題解析!   ★將歷屆試題穿插於內文對應段落,凸顯重要考點!   ★2022年最新修正法條收錄!   ★隨書附贈送準備要領及導讀影音課程,用對的方式學習,收事半功倍之效!     【本書適用】   這本《土地稅法規》適用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     【考試簡介】   地政士考試不限科系,只要高中(職)畢業即可報考,採及格制度沒有錄取人數限制,只要總成績達60分就合格。加上「實價登錄」實施後,地政士地位提升,收費行情每件約15,000~24,000元,月入可高達20萬元!且考試科目與不動產經紀人考科重疊性高,同時取得,

業界最吃香!     【本書優勢】   .土地相關稅法條文太多,腦內概念含糊不清?   .對各種相近的土地稅法概念感到混淆嗎?   .考場作答腦內一片空白無法思考?擬答順序顛倒錯亂?   .遇到計算題直接想放棄?適用何種稅率搞不清楚?     以上對於土地稅法規理解不夠通透的問題,林強老師和三民輔考專業團隊都知道,這本書將帶您解決困惑,取得高分!本書將透過脈絡分明的重點整理引導為您建立觀念,輔以歷屆試題演練的方式,馬上驗證學習效果,品質保證的優良擬答讓您掌握申論題解題要領,一一排除這些應試障礙。本書特色如下:     一、深入淺出   本書整理相關土地稅法規(土地稅法及其施行細則、房屋稅條例、

契稅條例、所得稅法財產交易新制部分、遺產及贈與稅法及其施行細則、稅捐稽徵法及其施行細則及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將法規內容化繁為簡,讓考生以簡馭繁;提高易讀性,在概念融會貫通下,證照唾手可得。     二、條理分明   各章節開頭詳列學習重點,先提供讀者引路明燈,心中先有大致框架,再一一梳理法規脈絡,完整擊破學習盲點,緊扣命題大綱進行章節安排。以精緻圖表輔助學習,釐清相似或易混淆概念,並結合實務,讓讀者在法規研讀及實務操作之間靈活運用。     三、齊全完備   作者精研81~94年地政士土地稅法規考古題,將考點相同的題目分列於書中內文相對應之段落,協助考生更具體的理解各主題過往命題焦點。每章節

後面,備有相對應之歷屆試題,便於考生檢視自我學習成效,從中釐清命題動態。書末更幫考生貼心準備95~111年地政士土地稅法規考古題,由三民輔考名師精心審訂,題題詳解,讓答題井然有序、層次分明。理論概念與計算題型兼顧,完美擬答一揮而就,伴讀者克服申論題恐懼!      四、重點凸顯   本書採雙色印刷,答題關鍵字以藍色標記,利用黑白藍三種色調,進行系統性學習。多一種顏色,多一道區隔,就是要使複雜的土地稅法規,在讀者腦海中更見清晰。     【準備要領】   「土地稅法規」一科的相關法規範圍較廣,而觀察歷屆試題出題趨勢,考生務必熟讀「土地稅法及其施行細則」、「房屋稅條例」、「契稅條例」、「遺產及贈與

稅法及其施行細則」與「稅捐稽徵法及其施行細則」之相關規定,另要建立稅務基本架構如下:     一、意義及功能:了解個別稅法立法的目的與法條規定的主要意旨。   二、課徵範圍:針對課稅客體歸納。   三、納稅義務人:針對課稅主體歸納。   四、稅基:稅額計算的因子特別重要。   五、稅率:一般稅率及優惠稅率。   六、其他相關優惠、減免、不課徵及退稅等規定。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稅捐稽徵法(110.12.17)     一、減輕負擔   1.調降逾期繳稅滯納金加徵率。   2.調降暫緩執行繳稅金額比例。   3.新增得加息

分期繳稅情形。   4.違反憑證義務處罰具彈性。     二、維護公平性   1.強化稅捐保全措施   2.延長重大欠稅執行期間   3.新增核課期間不完成事由   4.重逃漏稅刑罰     三、配合實務   1.修正錯誤溢繳稅款申請退稅期間   2.簡化依申報資料核定案件送達方式     ◎稅捐稽徵法法施行細則(111.05.23)   配合稅捐稽徵法全文修正。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地政士全國第7名:吳佳芸   國文:60分   土地法規:68分   土地稅法規:88分   土地登記實務:50分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87分     地政士各科準備方法     【民法】民法應該是

大多數考生最頭痛的一科:條文繁多、內容包山包海、題目變化多端。但民法卻是我最喜歡的一科,因為每天都在你我生活中發生,比方網拍購物涉及買賣∕清償∕瑕疵擔保等概念,將每日情境與法條聯想才能記得深刻!      【土地法規】土地法規除法條內容外必需搭配諸多大法官解釋,講義裡各種補充亦要熟讀,作答時更要能正確引用。土地法規疊床架屋,自己要能融會貫通相同概念(如徵收補償在土法∕平權∕土徵裡的各自規範),前後翻閱講義製作對照筆記,厚實的土法講義應該會是最破爛的一本。課本裡的概念若能自己舉一反三,才是真的熟記!     【土地稅法規】土稅是最實用的一科,內容也相對淺顯易懂,是好掌握的科目。可製作對照表格,每

天睡前迅速看一次表格內容來複習,走路、等車、洗澡等各種零碎時候都和自己默背「課徵對象、納稅義務人、稅基、稅率、減免條件、自用住宅優惠」等要件。親自做過講義題目再搭配歷年考古題應該沒有太大問題。     【土地登記實務】這科最大的痛處是概念非常模糊抽象,起初打算硬背土地登記規則的每一條文。開始動筆做題目後慢慢能歸納重點,這一科反倒是直接從寫題目,看擬答來整理筆記。做了近15年的考古題2遍,抓到作答訣竅「先解釋題目」,若要回答土地登記規則107條,先解釋分別共有,引用民法824-1條等,融合民法、土法相關法條小題大作,如此篇幅才夠多!因為這個科目考生們相對高分,能寫得越完整分數越好看,作答時亦需注

意時間掌控。     【國文】要速成準備國文,或許從日常生活中減少錯別字、增加詞彙量下手,拿出紙筆真的「寫字、練字」,隨意抄寫個短句都好,只要見到不熟悉的成語、詩詞佳句主動查意思。個人社群媒體的發文可當作作文機會,把日常流水帳衍生成600~800字短文,多多為自己創造練習機會,文字流暢度和詞彙量是可以慢慢累積養成的。看到題目莫慌張,沒有相關個人經驗也可以自行腦補編劇,先假想自己是閱卷老師會對什麼樣的內容感動、有趣,再當個稱職說書人把故事情節鋪陳地扣人心弦。個人習慣會偶爾穿插疑問句增加敘述多樣性,或是引用名人語錄增加文句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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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奇蹟如何發生?》 我現身在 Bali,但見到香港平安夜不再平安,香港是否一定要咁差? 奇蹟可以如何在香港發生? 3000名員工抽獎故事分享....

大家嘗試 Practice RANDOM ACT OF KINDNESS 隨意的善舉!

聯絡李根興 Edwin WhatsApp (+852)90361143

#勵志故事

故事內容全文:

琴日平安夜,可惜份份報紙都話香港無平安。香港係唔係一定要咁差呢? 

從前某家公司有一個傳統,每年聖誕節夜都會舉辦晚會,並舉行抽獎。抽獎的規矩是: 每個員工都繳交十元美金做為基金,全公司共有三千人,換句話說,共能募集到三萬美金,而被抽中的幸運兒,就可以將這些錢全抱回家。

晚會當天洋溢著熱鬧的氣氛,每個人紛紛在紙條上寫下自己的名字,投進抽獎箱中。但是,一個年輕男子下筆時卻猶豫了。因為他想到,公司的清潔阿姨體弱多病的兒子最近要開刀,但她卻沒有錢支付手術費用,讓她非常煩惱。雖然佢個人同個清潔工從來無傾過計,而儘管知道抽中的機會渺茫,只有三千分之一的機會,但男子還是在紙條上,寫下了那名清潔工的名字。

緊張的時刻來臨了,老闆在抽獎箱中翻攪了一番,最後抽出一張紙條,而男子也在心中不斷地禱告:希望清潔阿姨可以得獎,接著老闆慎重宣布得獎人的名字.............. 奇蹟發生了!中獎的竟然真的是那位清潔工!整個晚會爆出歡呼聲,清潔阿姨連忙上台領獎,幾乎喜極而泣的她,感動地說:我真是幸運!有了這一筆錢,我兒子就有希望了!

晚飯開始啦,男子一面想著這個「聖誕奇蹟」,一面踱步到抽獎箱旁,他順手摸出一張紙條,不經意地打開一看,上面寫的,竟然也是清潔阿姨的名字!男子非常吃驚,接連又抽出好幾張紙條,上面的字跡雖然不一樣,但寫的名字全都相同,——都是那清潔阿姨的名字!男子紅了眼眶,他赫然明白,世界上真的有聖誕節的奇蹟,只不過,奇蹟不會從天上掉下來,而要人們自己去創造。

故事帶出什麼理念? 

聖誕節前,我公司每人派咗封利是,有大有細, 我話有機會大家嘗試 Practice 下 "Random Act of Kindness." (隨意的善舉)。 意思是 (1)雖然你唔識嗰個人,(2) 你唔期望有任何回報,(3) 佢亦都唔期望你對佢做任何事情嘅時候, 嘗試做啲嘢幫下佢,甚至乎幫佢畀錢,買啲嘢比佢。

可能係喺魚檔道見到個婆婆想買條魚食,就幫佢畀錢。 可能係見到個遊客來到香港想買杯咖啡嘅時候,就請佢飲杯咖啡。 可能係坐喺茶餐廳個卡位嘅時候,就請對面唔識嘅情侶食個常餐。 唔需要原因, 只係希望為人間, 尤其是亂世中,送出點溫暖。It's not about money,每日洗唔到幾錢。只是想從自己出發,為香港做啲好事。

記住 (1) 你唔識佢,(2) 你唔期望有任何回報,(3) 佢都唔期望你俾佢任何嘢嘅時候,就係 Random Act of Kindness 嘅最好機會。.... but believe me, 最後最開心嘅,得到最多嘅,可能係你自己。

如果香港700萬人都願意咁做,香港任何奇蹟都會變成發生。記住,奇蹟不會從天上掉下來,而要靠人們你我逐個逐個自己去創造。

#隨意的善舉,#奇蹟不會從天掉下來

P.S. Really! 大家記住試下做 Random Act of Kindness, 最開心的會是你自己。三個條件: (1) 你唔識佢,(2) 你唔期望有回報,(3) 佢唔期望你幫佢。

畀錢畀乞衣唔計在內(因為佢期望你俾錢佢), 餐廳俾多些小費唔計在內(因為你是有回報,待應對你好啲),請朋友食飯都唔計在內(因為你認識佢)。

最近我就幫了個婆婆在魚檔俾錢$30買魚食,幫了個伯伯在街市俾錢$18改短條長褲。也幫了個遊客帶住三個女買$36杯咖啡飲,及在茶餐廳卡位請對面的婆婆食$22的早餐。

It's not about money.... but believe me .... 最開心的會是你自己。每次做完,我自己都 yeah! 笑足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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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值型營業稅中進項稅額扣抵權與非實際交易對象認定之研究—以資源回收物運銷合作社為檢討適例

為了解決溢繳的意思的問題,作者陳泓逸 這樣論述:

1985年以前,我國營業稅採取「毛額型營業稅」。亦即,每一階段的「銷售額」與其「銷項稅額」均計入稅基,使銷售額隨著銷售過程所產生之營業稅逐層累積,形成放大總稅捐負擔之累積效應,造成重複課稅與稅上加稅之結果。為解決上述問題,1986年開始採行「加值型營業稅制度」,即以「稅額相減法」計算當期之應納或溢付稅額。營業人必須取得合法之進項憑證,並藉由規範營業人申報退抵文件及統一發票明細表,促使營業人主動向銷售營業人索取進項憑證,具有自動勾稽之作用,進而減少逃漏稅之機會。承上,自加值型營業稅之建置原則以觀,稽徵實務與司法實務均否准再生工廠取得「資源回收物運銷合作社」所開立之發票,導致其無法扣抵已申報的銷

項稅額,進而須「補繳營業稅」是否符合稅捐法律主義,頗待研究。對此,司法實務最常引用者無非是最高行政法院87年7月份第1次庭長評事聯席會議決議 ,其認為:「我國現行加值型營業稅係就各個銷售階段之加值額分別予以課稅之多階段銷售稅,各銷售階段之營業人皆為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故該非交易對象之人是否已按其開立發票之金額報繳營業稅額,並不影響本件營業人補繳營業稅之義務。」2011年,大法官釋字685號宣告上開決議見解並未違反稅捐法律主義。進而,司法實務常以《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1款中「未依規定取得之憑證」否決再生工廠取自非實際交易對象之進項憑證,從而再生工廠負有補繳「進項稅額不得申報

扣抵銷項稅額」之營業稅義務,導致有重複課稅之疑慮。因此,引發本論文所欲處理營業稅法上之兩個問題意識為:第一,「營業稅法上銷售關係當事人之認定判準為何?」亦即,在稅捐法上認定實際交易相對人時,是否跟隨民事法上認定交易相對人之標準?抑或與民事法之規範有所脫鉤?倘若採取稅捐法與民事法規範脫鉤的看法,極容易導致徵納雙方在「銷售當事人之認定」存在認知上差異,因而引起第二個問題意識:「營業人取自非實際交易對象之發票得否用以扣抵銷項稅額?」自加值型營業稅具有轉嫁功能以觀,再生工廠只要將營業稅款支付予第二資源回收物運銷合作社時,應立即取得相對應的進項稅額,並不因第二資源回收物運銷合作社是否申報繳納銷項稅額而受

影響。綜上,本論文研讀拾荒回收系統與資源回收物運銷合作社之相關文獻,對於上述問題意識提出「現行制度運作之批判與反思」與「修法建議與未來展望」之結論,希冀透過跨部門間良性且有效率地互相合作與協調溝通,方能更臻完善地解決資源回收物運銷合作社之憑證問題。

2023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適用)(贈不動產經紀人模擬試卷(二十一版)

為了解決溢繳的意思的問題,作者曾勻 這樣論述:

  ★2022年全新改版,完整收錄最新修正法條!   ★對應不動產經紀人及地政士考科之命題趨勢之專用工具書!   ★六大類(基本法規、登記及測量類法規、估價類法規、地用類法規、地稅類法規及不動產類法規)共54種法規彙整!   【本書適用】   這本《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適用於以下考試: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正確考試資訊以簡章為準※   【本書優勢】   本書自2012年初版以來即為三民補習班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面授與函授專班上課御用輔助教材並對外銷售,秉持著呈現最新暨蒐羅完整法規的使命

,打破業界一年一版的常規,迄今九年已改版二十一次,累積銷售量已突破上萬冊。並由三民名師根據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證照考試命題範圍,將法規依實務彙整分為「基本法規、登記及測量類法規、估價類法規、地用類法規、地稅類法規及不動產類法規」六大類54種,幫助考生有架構地查閱學習。再搭配本社出版的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專業科目重點整理書籍,讓您不但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   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證照考試涉及的法規是出了名的繁雜。擁有本書,幫讀者省去大量蒐羅瑣碎法規的時間,讓您把時間花在學習的刀口上。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土地法   (1)

111.05.31三讀:現行土地法規定,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日起超過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地政機關查明後,應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內聲請登記,若繼承人逾期未聲請,則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倘經15年仍未聲請登記者,地政機關得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為保障人民財產權,爰修第73-1條規定,使地政機關除依現行規定公告外,並應以書面通知繼承人。另地政機關在移請國有財產署標售時,亦應以書面通知繼承人,並將標售前的公告期間,由現行30天延長為3個月。本法修正施行後,地政機關處理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案件,除依法辦理公告之外,並應以書面通知繼承人,有助於繼承人獲知充分資訊俾及時行使權利,以落實憲法保

障人民財產權及正當法律程序之本旨。   (2)110.12.08修正:   修正緣由係因司法院大法官做出釋字第763號解釋,以土地法第219條第1項僅規定收回權時效起算點,而未規定地政機關應定期通知原土地所有權人或依法公告被徵收土地的後續使用情形,導致原土地所有權人無從及時獲知充分資訊,俾判斷是否行使收回權,不符憲法要求之正當行政程序並違反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而宣告違憲,並要求主管機關檢討修正。爰新增第219-1條規定,私有土地經徵收並於補償費發給完竣之次日起,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應每年通知及公告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土地使用情形,至其申請收回土地之請求權時效完成或依徵收計

畫完成使用止。若地政機關未依規定通知及公告,而有徵收補償發給完竣屆滿1年未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或未依核准徵收原定興辦事業使用等情形,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得於徵收計畫使用期限屆滿之次日起10年內,申請收回土地。此外,前開規定也適用於本次修正條文施行時,申請收回土地請求權時效尚未完成之案件。該條施行後,除有助於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知悉被徵收土地使用情形俾及時依法主張收回權外,也督促需用土地人必須切實依徵收計畫及預定期程使用土地,更審慎地處理徵收相關事宜。   2.稅捐稽徵法(110.12.17修正)   調降滯納金加徵率為「每逾3日」加徵1%,總加徵率由15%降為10%、調降暫緩移送執行繳

納應納稅額比例為「1/3」、增訂核課期間時效不完成事由、提前得聲請假扣押時點、增訂代位權及撤銷權規定、修正營利事業憑證處罰按查明認定總額處「5%以下」,及提高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之刑事處罰、因納稅義務人錯誤致溢繳稅款申請退稅期間,由「5年」修正為「10年」;因政府機關錯誤者,由「無期限」修正為「15年」,以及劃一檢舉獎金核發標準與領取資格限制,以資一致。以降低納稅義務人負擔、保障國家債權、落實罪責相當,並有效遏止逃漏稅。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地政士全國第7名:吳佳芸   國文:60分   土地法規:68分   土地稅法規:88分   土地登記實務:50分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

:87分     地政士各科準備方法   【民法】民法應該是大多數考生最頭痛的一科:條文繁多、內容包山包海、題目變化多端。但民法卻是我最喜歡的一科,因為每天都在你我生活中發生,比方網拍購物涉及買賣∕清償∕瑕疵擔保等概念,將每日情境與法條聯想才能記得深刻!   【土地法規】土地法規除法條內容外必需搭配諸多大法官解釋,講義裡各種補充亦要熟讀,作答時更要能正確引用。土地法規疊床架屋,自己要能融會貫通相同概念(如徵收補償在土法∕平權∕土徵裡的各自規範),前後翻閱講義製作對照筆記,厚實的土法講義應該會是最破爛的一本。課本裡的概念若能自己舉一反三,才是真的熟記!   【土地稅法規】土稅是最實用的一科,內容

也相對淺顯易懂,是好掌握的科目。可製作對照表格,每天睡前迅速看一次表格內容來複習,走路、等車、洗澡等各種零碎時候都和自己默背「課徵對象、納稅義務人、稅基、稅率、減免條件、自用住宅優惠」等要件。親自做過講義題目再搭配歷年考古題應該沒有太大問題。   【土地登記實務】這科最大的痛處是概念非常模糊抽象,起初打算硬背土地登記規則的每一條文。開始動筆做題目後慢慢能歸納重點,這一科反倒是直接從寫題目,看擬答來整理筆記。做了近15年的考古題2遍,抓到作答訣竅「先解釋題目」,若要回答土地登記規則107條,先解釋分別共有,引用民法824-1條等,融合民法、土法相關法條小題大作,如此篇幅才夠多!因為這個科目考生們

相對高分,能寫得越完整分數越好看,作答時亦需注意時間掌控。   【國文】要速成準備國文,或許從日常生活中減少錯別字、增加詞彙量下手,拿出紙筆真的「寫字、練字」,隨意抄寫個短句都好,只要見到不熟悉的成語、詩詞佳句主動查意思。個人社群媒體的發文可當作作文機會,把日常流水帳衍生成600~800字短文,多多為自己創造練習機會,文字流暢度和詞彙量是可以慢慢累積養成的。看到題目莫慌張,沒有相關個人經驗也可以自行腦補編劇,先假想自己是閱卷老師會對什麼樣的內容感動、有趣,再當個稱職說書人把故事情節鋪陳地扣人心弦。個人習慣會偶爾穿插疑問句增加敘述多樣性,或是引用名人語錄增加文句厚度。  

翻轉生命的篇章~十位新住民女性微型創業的歷程

為了解決溢繳的意思的問題,作者陳慧美 這樣論述:

翻轉生命的篇章~十位新住民女性微型創業的歷程研究生︰陳慧美 指導教授︰李明玉 博士玄奘大學社會工作學系碩士班摘要 本研究目的主要是探索新住民女性微型創業歷程,在什麼情境下醞釀創業念頭,微型創業所碰見的困境如資金的籌措,後經營自己的創業又遇見的困難且如何因應策略等,為了深度聽見她們的聲音,故本研究採質化研究深度訪談法,以立意取樣邀請十位來自新竹地區來自不同國籍的族群、從事不同微型創業的研究參與者為來參與本研究,因此,本研究的田野蒐集資料於2020年6月到9月間進行,透過一對一半結構式的深度訪談大綱來與她們對話,並將所錄得的資料化成逐字稿,之後再依不同主題、次主題分割

與歸類分析,透過歸納整理並詮釋文本,建構出本研究之主要論述與發現,本研究結果分述如下︰一、新住民女性開始微型創業的第一步:(一) 有難養家活口的台灣先生導致新住民太太落入貧窮;(二) 有工作養家的台灣先生,並支持新住民太太賺錢照顧娘家及夫家;(三) 家暴、離婚、努力過自主獨立生活的新住民女性;(四) 中斷就業回家做兒童及老人照顧,再因家庭需求走向創業;(五) 從做先生自營事業的「老闆娘」到自創事業的「老闆」﹔(六) 低薪資、工時長、不具彈性、推進新住民女性走入微型創業之境。二、新住民女性開啟微型創業之實況:(一) 新住民女性孕育於自營事業的娘家,練就創業之實力,開啟微型創業的自由夢﹔(二) 新

住民女性過去曾擁有創業的經驗,來台再受創業訓練,續展過去微型創業的美夢﹔(三) 新住民女性來台習得一技之長,完全創新微型事業的台灣夢。三、新住民女性微型創業的優勢:(一) 微型創業助新住民女性經濟獨立自主、收入穩定且增加﹔(二) 微型創業為新住民女性帶來工作彈性、時間自由、又可兼負無給薪的家庭照顧﹔(三) 微型創業讓新住民女性展現其帶有母國文化特色的自營事業﹔(四) 微型創業令新住民女性突破語言障礙、拓展人際、增加社會參與、建構成就感。四、新住民女性微型創業的困境︰(一) 新住民女性微型創業初期資金的短缺﹔(二) 新住民女性微型創業營運期面臨同業的競爭﹔(三) 新住民女性微型創業遇新冠肺炎「C

OVID-19」疫情營運受到衝擊﹔(四) 新住民女性營運事業欠缺人力之協助﹔(五) 新住民女性創業地點太偏鄉導致客源不穩定﹔(六) 新住民女性微型創業夫家不支持、開店受阻。五、新住民女性因應微型創業困境之策略︰(一) 新住民女性無息借款、拖欠貨款、使用二手設備慢慢擴充及參賽得資金﹔(二) 新住民女性以網路行銷、重視顧客、改善產品品質及強化合作關係應對同業競爭﹔(三) 新住民女性複合式經營、事業轉型或多樣性經營﹔(四) 新住民女性預約經營、緩解助手人力之短缺﹔(五) 新住民女性從事其他工作來補足創業客源及收入不足﹔(六) 新住民女性漠視夫家的霸權、勇往直前做創業夢。研究結論與建議一、新住民女性微

型創業起於錯綜複雜的夫家及有經濟需求的娘家。二、新住民女性從就業困境走到微型創業。三、公共政策建議:(一) 私部門(含夫家及娘家)都努力投入協助新住民女性的微型創業﹔(二)公部門應積極提供新住民女性創業初期所需資金之借貸﹔(三) 創業官網應建置多國語文、以利新住民女性創業貸款資源之運用﹔(四) 政府推行之創業貸款方案應放寬新住民女性申請條件﹔(五) 提供「培力創業」資訊以利新住民女性獲取更多微型創業資源﹔(六)提供媒體行銷訓練以助新住民女性微型創業產品之推廣﹔(七) 提供友善的職訓課程以增加新住民女性錄取訓練之機會。四、研究限制與展望。關鍵字: 新住民女性﹔微型創業﹔新住民女性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