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法課程退費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推薦必買和特價產品懶人包

消保法課程退費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蔡國委寫的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新訓教材 2019版 和陳宣宏的 超實用:解決日常消費糾紛的21個祕訣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函授、雲端課程退費說明 - Learninggo能力夠線上學習網站也說明:函授、雲端課程退費說明. 1、本商品屬於行政院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為可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七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若欲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翰蘆 和FUN學所出版 。

中原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陳乃瑜所指導 林妙珊的 從定型化契約出發論繼續性服務交易-借鏡日本特定繼續性服務契約 (2016),提出消保法課程退費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任意終止權、繼續性消費關係、遞延性商品(服務)、定型化契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文教法律碩士班 郭麗珍所指導 王悅慈的 補習教育企業經營者服務責任之研究 (2012),提出因為有 補習教育、短期補習教育、企業經營者、服務責任、無過失責任的重點而找出了 消保法課程退費的解答。

最後網站2023 日本旅遊信用卡推薦哪一張? 5張最好用日本信用卡 ...則補充:由於銀行針對海外刷卡一般會收1.5%手續費,因此本篇市場先生優先整理日本刷卡消費回饋5%以上、日本消費回饋最高的5張信用卡,提供大家參考,希望幫助你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消保法課程退費,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新訓教材 2019版

為了解決消保法課程退費的問題,作者蔡國委 這樣論述: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資格,經內政部102年修法規定,必須通過考試方能取得證書。這項考試須精熟民法、土地法、平均地權、土地徵、土地稅、契稅、房屋稅、公平交易法、消保法、經紀業管理條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各式合約書等12種法令,也必須背熟並且通過100個測驗題及格,對考生而言確實是很沉重的負擔。     在不動產證照考試教學領域裡,聲譽隆響的蔡國委老師,彙整的這本《不動產經紀營業員新訓教材》,從2015年初版之後,每年更新版本,將考試的12種法規內容,並且結合了內政部考試500多題的題庫,讓學員能夠很輕鬆掌握法規重點,且能更有系統的理解法條內涵;此外,更能提供使用本書的授課

老師,快速掌握法條以及和題庫做連結,以達到有效率地指導學生理解法規與實務的連結性。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照考試教材汗牛充棟,但大多數無法將考試法規與考試題庫做連結,蔡國委老師因此特別針對這些缺點,很有系統地彙整成書,希望提供考照學員與授課老師「雙效合一」、「具體有力」的考照與授課的雙用幫助。

從定型化契約出發論繼續性服務交易-借鏡日本特定繼續性服務契約

為了解決消保法課程退費的問題,作者林妙珊 這樣論述:

近年來新型態消費類型發展興盛,我國對於新型態消費爭議尚未有完整保護機制,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尤其以繼續性契約之消費爭議增多,其中更以有關服務提供性質爭議,本文借鏡日本特定商業交易法中特定繼續性服務交易規定,來探討我國對於繼續性消費交易且屬於服務提供類型之契約規範不足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問題。目前我國常以定型化契約方式締結繼續性服務契約,第二章先介紹我國消費關係中繼續性契約類型與定型化契約規範,其中分析我國繼續性服務交易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容,最後以近年來重大消費糾紛案例來分析僅以目前消費者保護法有關定型化契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民法規範不足以保障消費者權益,例如:亞歷○

○健身房倒閉、學○電腦以及威○美語補習班倒閉、高爾夫會員契約終止案、瘦身美容課程契約等。以目前既有定型化契約服務提供類型而言,服務的內容更加涉及專業知識領域及長期繼續性的提供服務,從學習知識的補習班類型來看,例如英語補習班及電腦補習班等,第一點,由服務提供內容而言,一般消費者無法預知服務內容是否能達到自身所預想的服務內容,甚至無法預估自身的學習吸收能力。第二點,由締結契約時點而言,民眾為因應就業市場人才需求的變化,欲透過參加技能、語言補習增進職能,因此補習類主要為語言與電腦補習班的糾紛,招生時常見以分期付款實際上為貸款,使消費者未評估其付款之經濟能力,即貿然訂定貸款契約,並未給予消費者充足的考

慮締結契約的時間。另外,從提供休閒及運動的高爾夫球俱樂部及健身房類型來看,其服務契約內容是長期繼續性提供設備及環境設施供消費者使用,但是卻沒有明確契約終止或退費相關規範,如消費者有搬家、更換工作或生病等情況,無法再繼續接受服務,卻無明確的契約終止之退費規定或違約金之上限保障。第三章介紹日本特定商業交易法中有關特定繼續性服務提供制度與規範,並且分析其制度上的優點,第四章借鏡日本法之規定提出我國法修法建議,以第二章實際繼續性服務交易消費糾紛案例中分析原因,分析本文要解決之問題點,最後藉由外國立法例之啟發,本文亦嘗試提出修法重點應在於繼續性服務交易之「猶豫期間制度」以及「任意終止權制度」立法芻議,期

盼立法者能於消費者保護法中明確立法,確立並保障繼續性服務契約中消費者之權益。

超實用:解決日常消費糾紛的21個祕訣

為了解決消保法課程退費的問題,作者陳宣宏 這樣論述:

  從民生用品到會員合約   從國內消費到海外刷卡   消費關係萬花筒,遇到問題不用驚   老派貓給你擺平消費糾紛的21招   (附錄提供相關書狀、消費糾紛調解、訴訟祕訣) 聯名推薦   杜怡靜教授(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系主任)     向明恩副教授(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   陳顗安檢察官(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      張珮琦律師(廣華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陳君瑋律師(龐波國際法律事務所)         曾學立律師(崇錦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李秉信主治醫師(國軍花蓮總醫院身心醫學科)      賴鴻毅醫師(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家庭醫學科)

    吳聰佑藥師(高雄醫學大學)   陳嘉謦(「花嘴廚房」餐廳烘培主廚)        蘇泉仲(Sidebar執行總監)   蔡博尉(駐澳資深軟體工程師)         Henry(信用卡點數哩程頂尖玩家)     賴鴻毅醫師:看完這本書,我發現,原來法律跟人體一樣是活的!   杜怡靜教授:消保法重要觀念融入生動有趣的小故事,並加入新興消費問題,完整呈現,是一本實用好書。  

補習教育企業經營者服務責任之研究

為了解決消保法課程退費的問題,作者王悅慈 這樣論述:

接受補習教育服務是大部分台灣人的共同經驗,近年來因經濟不景氣,除了才藝、文理補習班外,提供考取證照之補習教育服務的需求亦逐漸升高。補教業者提供補習教育服務予消費者,除契約責任外,補教業者尚有可能成立侵權責任。本文以我國消費者保護法為主軸,討論補教業者因所提供之補習教育服務未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而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其服務責任之內涵與範疇究竟為何。補習教育是社會教育的一個環節,屬終身教育範疇。根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統計,民國101年短期補習教育之消費爭議共計有1,764件,佔總件數6.23%,位居第三名。補教業者與消費者間訂定一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當生有消費爭

議時,補教業者之契約責任究竟為何,尚須視契約之性質而定。以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容觀之,本文認為該契約之性質,應係一委任契約與類似旅遊契約之混合契約,在符合相關規範之要件時,應使消費者得類推適用各該條文,主張補教業者有契約責任。短期補習教育提供服務態樣多元,因補教業者提供之補習教育服務未符合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而致消費者或第三人受有損害者亦有所聞。除了民法一般侵權責任外,本文另對消費者保護法明文規範之特殊侵權責任─「服務責任」為詳細探討。有別於商品責任,服務責任在外國立法例上,採無過失責任者,並不多見,且我國對於服務責任適用之範疇未臻明確,致實務適用上極具爭議。本文以我

國消費者保護法為主軸,從其構成要件、責任減輕或免除、懲罰性賠償金及法院實務判決等,對服務無過失責任之內涵與適用範圍做分析。最後,針對我國現行體制與實務之不足,為通盤檢討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