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貨物運輸保險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推薦必買和特價產品懶人包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張錦源,康蕙芬寫的 國際貿易實務詳論(修訂二十二版) 和的 保險法學主要議題:林勳發教授七秩華誕祝壽論文集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淡江大學 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保險經營碩士在職專班 廖述源、高棟梁所指導 蘇廷暄的 大宗物資共保聯營制度之研究 (2018),提出海上貨物運輸保險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大宗物資、共保聯營。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 沈宗倫所指導 鄭鈞瑋的 海上貨物保險理賠實務與代位權法制之研究 (2018),提出因為有 海上貨物保險、保險代位、妨礙代位、合作協助代位義務的重點而找出了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國際貿易實務詳論(修訂二十二版)

為了解決海上貨物運輸保險的問題,作者張錦源,康蕙芬 這樣論述:

  國際間每一宗交易,從初步接洽開始,經報價、接受、訂約,以迄交貨、付款為止,其間有相當錯綜複雜的過程。本書按交易過程先後作有條理的說明,期使讀者能獲得一完整的概念。除了進出口貿易外,本書對於託收、三角貿易、轉口貿易、相對貿易、整廠輸出、OEM貿易、經銷、代理、寄售等特殊貿易,亦有深入淺出的介紹,另也包含電子信用狀統一慣例、本金/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等最新內容,為坊間同類書籍所欠缺。

大宗物資共保聯營制度之研究

為了解決海上貨物運輸保險的問題,作者蘇廷暄 這樣論述:

我國為海島型國家,民生物資仰賴進口,其中大宗物資多為合船進口,危險多集中於同一艘船上且金額龐大,若由單一保險公司獨自承受,將承擔極大的風險;且海上貨物運輸保險為自由費率市場,業務競爭激烈。基此,為求分散承保風險且避免保險市場惡性競爭,故於西元1978年成立大宗物資共保組織。惟目前保險市場環境已有所不同,大宗物資共保組織是否仍有存在之必要性,不無討論餘地。故本文透過專家訪談方式,訪問國內產險業界六位從事大宗物資共保聯營作業有關之資深高階主管或專家,探討大宗物資共保聯營組織的存在必要性。研究結果發現,此共保聯營組織因保費規模不夠大,因此,若遭遇巨額虧損時,可能面臨繼續經營困難度。不過,受訪者皆認

為大宗物資共保聯營仍應維持或擴大其目前之運作。

保險法學主要議題:林勳發教授七秩華誕祝壽論文集

為了解決海上貨物運輸保險的問題,作者 這樣論述:

  本書集結諸位保險法學者、實務工作者與林勳發教授之門生故舊,為恭賀林教授七秩華誕而共同撰寫。林教授研究保險法數十載,曾任教政大、臺大、銘傳等校,桃李盈門,著作等身,對臺灣保險法之發展卓有貢獻。本書收錄論文共二十篇,主題涵蓋保險契約法、保險與科技之新趨勢、責任保險與治理、海上保險之新開展等四大領域,均為目前保險法制學理與實務目前之重要議題,以呼應彰顯林教授對於保險法制之開創與貢獻,並為教授致上誠摯的恭賀與感謝之意。

海上貨物保險理賠實務與代位權法制之研究

為了解決海上貨物運輸保險的問題,作者鄭鈞瑋 這樣論述:

在現今世界各國分工極盡專業化之環境下,各國貨物之往來也越來越頻繁,而海上貨物運送,由於其兼具有載運量大、運費較低等優點,為目前世界上現存之貨物運送方式中最常使用者;然而,海上貨物運送亦同時具有運送時程長、運送風險高等缺點,因此,即常透過海上貨物運送保險來轉嫁此等風險。國際貿易中,買賣雙方基於價格與風險之考量,皆會約定特定之貿易條件做為其報價與履行買賣契約義務,由於國際商會(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CC)所訂之Incoterms為國際貿易實務上多所運用,且貿易條件涉及投保海上保險之義務人與貨物風險之移轉時點,對於海上貨物保險之合作協助代位義務之義

務人與妨礙代位效果所應發生之對象亦有所影響,故本研究將以最新版本之Incoterms® 2010結合本研究內容進行探討。保險代位之正常運作,可謂係影響國際貿易之重大因素,蓋此將涉及海上貨物保險人承保同一風險之費率與意願,若保險代位制度無法正常運作者,將使保險人進行保險理賠後,無法有效針對應負責任之人請求損害賠償以填補其所支出之保險理賠,此亦造成保險人往後承保同一風險時,保險費率之提高與承保範圍之縮減,亦同時對於國際貿易之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然而,在我國現行法制下,對於海上貨物保險人進行保險代位程序時,若遭遇妨礙代位行為,造成其無法有效進行代位者,卻無任何規定,使保險人於理賠後,不但無法從應負責

任之第三人取得損害賠償外,亦無法向妨礙代位之人請求損害賠償,此將嚴重影響我國海上貨物保險代位之正常運作,因此,本研究將嘗試透過比較英美法、中國大陸法制下對於此議題之處理方式,以及海上貨物保險中所常使用之協會貨物條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 ICC)之1982以及2009年版本,加上我國現提出之海商法修正草案,探討我國針對此種狀況所得採取之應對方式與立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