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科罰金什麼時候繳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推薦必買和特價產品懶人包

另外網站什麼是易科罰金?【楊忠憲律師、張宇賢助理】 - 日新聯合法律 ...也說明:是用繳納金錢的方式來代替去坐牢的制度;是從剝奪自由的刑罰變換為繳錢(罰金)的方式。 犯什麼罪才有機會易科罰金?

東海大學 法律學系 張麗卿所指導 王紀軒的 罪刑均衡與實質正義 (2011),提出易科罰金什麼時候繳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人性、正義、刑罰、罪責、均衡正義、動態平衡、罪刑均衡。

最後網站被法院判決罰金,一時湊不出來怎麼辦?則補充:小明被判了四個月的徒刑,可以易科罰金,以一日折算新台幣1000元,要繳12萬左右 ... 電話向承辦書記官確認,在你到地檢署的執行科報到的時候,就可以聲請易科罰金了。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易科罰金什麼時候繳,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罪刑均衡與實質正義

為了解決易科罰金什麼時候繳的問題,作者王紀軒 這樣論述:

  本文從正義出發,試圖探索罪刑關係之間的正義。本文相信,罪刑關係之間的實質正義就在於「罪刑均衡」,其應可作為刑事政策的方向,並且對刑罰的種類、制定及調節等,產生正面影響。對於正義的概念,學說上有各式各樣的見解。本文對正義的描述是「合乎人性,正當且和諧的價值」。人性是正義的源頭,理性與感性俱備,單論其一,人將不人。「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人是主體,吾人相信人性尊嚴及向善的價值。  如果從小我延伸至大我,可以發現正義就在人、人與人、人與社會、社會裡面。當正義在人或社會之中時,是以主體之中的正義呈現;若在人與人、人與社會之間時,則是主體之間的正義。主體之中的正義,偏向正當的人性價值;主體之間的正

義,傾向和諧的人性價值,用以維繫人與人、人與社會之間的共生共榮。犯罪與刑罰的關係,存在於人與社會之間,必須符合主體之間的正義,也就是偏向合乎人性的和諧價值。  制度形成,必須有政策作為指引。本文認為,刑事政策引導刑事法體系,且由罪刑關係出發,衍生為刑事實體法、程序法與執行法等。刑事政策以罪刑關係為核心,刑事政策的目的就是刑罰的目的。刑罰目的有應報與預防二大說,當前學理通說已不各執一詞,將二者綜合運用;但是,若從正義角度視之,刑罰目的應該在於「回復和諧」,也就是回復因犯罪而破壞的人與社會之間的和諧,以恢復正義的原初狀態;而能夠回復和諧的方法,在刑事政策上就是「罪刑均衡」。罪刑均衡不是應報,不是靜

態的對等,而是動態的平衡,必須對於罪犯已生的惡進行公評,同時展望未來如何促使其改過遷善,使其重返社會。為了回復和諧,罪刑均衡是國家不間斷的努力,第一次罪刑均衡體現於立法上的刑罰制定,第二次罪刑均衡體現於司法上的刑罰量定;第三次罪刑均衡則體現在刑罰的執行。  在刑罰制度上,必須確立各種刑罰合乎正義。自由刑應徹底發揮教化罪犯的功能,並且完善短期自由刑的缺失。罰金刑必須公平,日額罰金制應該是值得努力的方向。於此同時,廢止無助於罪犯與社會回復和諧的資格刑;立法者可以考慮設計勞動刑,同樣利用日額制,與罰金刑一起建構輕罪的制裁,並且便利罰金刑與勞動刑之間的易刑。至於生命刑,在臺灣仍存有高度爭議,是否廢止仍

宜取得全民共識,目前國家應當制定審慎的政策。  刑法制定時,法定刑是否與所對應之罪處於應然的均衡狀態,不能憑空想像,立法者應檢驗犯罪與刑罰質量之間的關係。法定刑的編制排序、攀比檢證,應該是檢驗法定刑是否接近罪刑均衡理想的方法。本文將普通刑法的刑罰分列五級,共六十二等,再經由普通刑法內,以及普通刑法與特別刑法、附屬刑法間的攀比發現,法定刑仍有諸多亟待檢討的空間。刑罰最終必須落實在個案上,司法者在法定刑的範疇內量定刑罰,促進罪刑均衡的真正實現,於實然面創造正義。致力促進罪刑均衡,以期實質正義的實現,應當是刑事法學人及實務工作者共同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