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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楊雲驊所指導 蕭國振的 「視覺辨識」科技偵查措施之適法性—以隱私權為核心— (2021),提出少年 駭 客 全面 進化 第 二 季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隱私權、資訊自主權、視覺辨識、科技偵查、雲龍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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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體店之死與復活:與其怪罪「網路購物」,這裡有11個讓實體店復活的方法,零售專家用英美案例大解析

為了解決少年 駭 客 全面 進化 第 二 季的問題,作者馬克.皮爾金頓 這樣論述:

  「才讀到一半,我就已經向別人推薦這本書了……實在是精闢有力的危機分析。」──《泰晤士報》(TheTimes)   ‧在瑞典,H&M於2018年初宣布收掉170家門市。   ‧2007年至2016年間,日本百貨公司的營收從8.5兆日圓跌至6.6兆日圓。   ‧《經濟學人》估計,到了2022年,美國將流失220萬個零售工作機會。   還有,美國玩具反斗城(Toys‘R’Us)、西爾斯百貨(Sears)與百貨龍頭BHS……   許多家喻戶曉的公司如今不是正在聲請破產,就是尋求整併、垂死掙扎。   連股神華倫.巴菲特(WarrenBuffett)都說:「現在百貨公司都在網路上。」

  所有跡象與數字在在顯示,我們正面臨一波「倒店潮」。   所幸,這波倒店潮不是真的沒救,本書作者馬克.皮爾金頓提出了解決之道。   作者畢業於全歐排名第一的歐洲工商管理學院(INSEAD),   在英國馬莎百貨支持下,他創辦全球第一個電子商務品牌Splendour.com,   並在中東與北非擁有850家門市的零售商翹楚KOJGroup擔任執行長。   他目前是策略顧問公司MarkPilkington.net負責人,專門為品牌與零售業者提供建議。   他說,實體零售業之死,有人歸咎於亞馬遜效應──它確實是關鍵因素,   其他像是:高租金(很多地方漲了40%)+過高營業稅+停車不容易;

  還有世代觀念改變:年輕人不逛Mall了,認為那是父母輩的象徵。   政府甚至在某種程度上,也加快了它的衰退速度──   不僅允許很多電子商務公司不用付營業稅,甚至刪砍零售從業人員的福利!   如今,我們可以做些什麼來阻止零售業崩潰,   以及倒店潮釀成的經濟危機(零售業的工作數量占勞動人口的20%)?   書中共有11種拯救實體零售店的方法:   ‧把常客轉為網購客戶,終身價值更高   與其被其他電子商務公司搶走客人,實體店更應發展自己的電子商務,   提供一對一服務,幫助客人來自家賣場時,當場註冊成為網路購物的會員;   而對於轉介顧客網購的實體店員工,必須記錄他們的貢獻並給予獎金

激勵。   你以為這樣顧客就不會再來實體店?錯了,他們反而更死忠。   ‧強化科技,到店購物成了美好體驗   你能想像一家實體服飾店裡,每種尺寸、顏色、布料都各只有一件嗎?   顧客不須脫衣就能直接試穿衣服,店家還能自動識別顧客身分。   享受專人服務→利用手機下單→貨物直送到府──實體店不再只是囤貨的倉庫,   而是最棒的體驗店,目標是讓上門顧客兩手空空的回家(是,你沒看錯)。   ‧讓「店」成為第三空間,找出你這家店的獨特宗旨      第三空間是社群社會活力的核心,人們可以相聚、拋開工作與家庭的憂慮。   英國單車服飾零售業者Rapha就創建了付費會員制的「俱樂部會所」,   會員

可以享受特殊產品、涵蓋美麗騎車地點的行程、在旅行中免費租用單車。   至於這家店的獨特宗旨──就是展現對單車的熱情。   其他包括:品牌劇院、精實商店、成為話題……   書中共計11種拯救實體零售店的方法,   能讓飽受倒店之苦的業主們再出發,使消費者擁有重新造訪實體店的理由。 各界推薦   商業發展研究院研究員、阿里巴巴成功營導師/朱訓麒   「創業兔筆記」粉專版主/高而芬(RabbieKao)   IG經營專家「電商人妻」/Audrey  

「視覺辨識」科技偵查措施之適法性—以隱私權為核心—

為了解決少年 駭 客 全面 進化 第 二 季的問題,作者蕭國振 這樣論述:

執法機關運用科技設備偵辦刑案,有利於蒐集犯罪事證及提升破案效率,由於立法跟不上科技發展的步伐,使得新型態科技執法欠缺授權依據。2020年9月8日法務部預告制定「科技偵查法」草案,引發社會輿論譁然,認為政府如同電影「全民公敵」片中的橋段,會肆無忌憚的進行全面監控,嚴重侵害人民隱私及資訊自主權益。弔詭的是,大街小巷攝影鏡頭設置越來越多、密度越來越高,民眾反而不以為意,甚至認同廣為設置是種保障措施,有助預防或嚇阻犯罪發生。惟「科技偵查法」草案未將監視系統予以納管規範,有關監視儲存資訊管理,散見於個人資料保護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地方自治條例及相關行政規則等。現行調閱監視器拍攝畫面之偵查作為,實務界定

為刑事訟訴法第228條第1項、第230條第2項一般授權條款之範疇。殊不知科技的發展進步快速,以人工智慧深層學習演算法和卷積神經網路的分析架構,進行影像視訊的偵測與追蹤,透過監視器將所攝得影像轉換成數位資訊儲存在伺服主機,利用程式檢索資料庫進行數據分析,統稱為「視覺辨識」技術之應用。目前警方偵查刑案所仰賴「雲龍系統-雲端智慧型影像檢索服務」為是類科技的應用之一,其功能之強大如上帝之眼,能夠追溯過去蹤跡、鎖定現在位置以及預判未來動向,進而繪製出私人之生活圖像、數位足跡。此類科技偵查措施,可以不斷地更新程式、創設功能,突破物理世界的侷限,以跨越多維空間的方式,無聲無息監控人民生活,嚴重干預隱私權及資

訊自主權。本文首重探討「雲龍系統-雲端智慧型影像檢索服務」之車行紀錄查詢系統,在刑事訴追程序中的定位及屬性,並同時研析相關科技偵查措施之授權依據,以便確立將來執行之判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