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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圖文傳播學系在職進修碩士班 楊美雪所指導 萬岳憲的 台灣手持式電視之服務內容研究 (2007),提出台視財經台節目表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手持式電視、行動電視、服務內容。

而第二篇論文世新大學 傳播管理學研究所(含碩專班) 胡嘉智所指導 戴君霖的 我國有線電視財經節目之競爭分析:以「老謝看世界」與「股市現場」為個案研究 (2007),提出因為有 財經節目、策略、定位、動態競爭、知覺、動機、能力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視財經台節目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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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台視財經台節目表,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刑事訴訟法(5版)

為了解決台視財經台節目表的問題,作者李美寬蘇銘翔 這樣論述:

  ★常會有一種法條每個字都看得懂,但整句讀起來就是不知其意?   ★白話六法系列就是將法條再用白話的方式呈現,懂法條的內涵才能正確運用!   法律用語的艱澀難懂足以使一般民眾望而生怯,並阻礙法治教育的推廣普及,本書一來透過較為平易通順的文字解釋刑事訴訟法,使法律「平民化」;二來運用較為充足的篇幅,對於刑事訴訟法及其重要理論、制度進行完整闡述,以供欲進一步研習的讀者入門之用。   全書針對刑事訴訟法此一法規,以簡易白話的方式,逐條說明其意義,並輔以實例說明,以利讀者盡快了解相關法條內容。   作者簡介 李美寬   現職   王東山聯合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系司法組畢業 蘇銘翔   現職   大學講師、補習班法律講師   主持人、唱跳歌手、演員、通告藝人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法學組學士   台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市長獎   教學經歷   國立嘉義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演講教師   國立台北護理健康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業界專家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系、經濟系兼任講師   真理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行銷管理系兼任講師   致理技術學院資訊管理系兼任講師   北台灣科學技術學院財經法律系兼任講師   實務經歷   司法院   臺灣台北地方法院   台英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   電視、電臺經

歷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超級公民GO!」主持人   台視、三立電視台「超級偶像7」外景主持人   台視、三立電視台「超級偶像6」第8強   中國泉州電視台「唱歌拼輸贏」主持人   觀天下電視台「U-BIKE趴趴GO」主持人   觀天下、紅樹林電視台「法律追追追」主講人   觀天下電視台「生活法律教室」主講人   台灣「綜藝大熱門」、「大學生了沒」、「爸媽冏很大」、「歡樂智多星」、「政經限時批」、「今晚誰當家」、「小宇宙33號」、「愛情敲敲門」、「真的了不起」、「11克拉女王」、中國廈門衛視「雞蛋碰石頭」、浙江衛視「我不是明星」等電視節目表演嘉賓   著作       生活法律刑不刑(原「

生活與刑法」;書泉)   新白話六法-刑法(書泉)   新白話六法-刑事訴訟法(與李美寬合著;書泉)   圖解-刑法(五南)   圖解-刑法(考用)   民法概要(五南)   宗教取財與詐欺罪之研究(臺灣大學法研所碩士論文)   主編   家事訴訟實戰(五南)   不動產訴訟實戰(五南)   智慧財產權訴訟實戰(五南)   認識大法官解釋的第一本書(五南)   修訂   新白話六法-強制執行法(書泉)   我要買房子(新自然主義)   住戶權益手冊(新自然主義)   粉絲團:www.facebook.com/lawboy0730.tw   出版緣起 羅 序 楊 序 李 序 蘇 序 凡

例 緒 論 第一編 總 則 第一章 法 例 第二章 法院之管轄 第三章 法院職員之迴避 第四章 辯護人、輔佐人及代理人 第五章 文 書 第六章 送 達 第七章 期日及期間 第八章 被告之傳喚及拘提 第九章 被告之訊問 第十章 被告之羈押 第十一章 搜索及扣押 第十二章 證 據 第十三章 裁 判 第二編 第一審 第一章 公 訴 第二章 自 訴 第三編 上 訴 第一章 通 則 第二章 第二審 第三章 第三審 第四編 抗 告 第五編 再 審 第六編 非常上訴 第七編 簡易程序 第七編之一 協商程序 第七編之二 沒收特別程序 第八編 執 行 第九編 附帶民事訴訟   序

李美寬   本書自1997年7月初版以來,迄今已經超過20年,曾有委任本人處理訴訟案件的當事人表示看過本書,亦有讀者因看到本書而寄來電子郵件諮詢本人法律問題,獲得如此熱切地討論,讓我深感訝異,因為我一直以為法律是艱深、孤僻的學科,一般民眾應該不會有多大的興趣,沒想到本書出版後,反應竟超過我的預期,一路走來,也已經過了20幾個   年頭,這代表著一般民眾對於應如何保障自身權益的重視,同時也讓我體認到如何讓有如有字天書的刑事訴訟法,變成淺顯易懂的法律條文,並藉此提升法治觀念,是身為法律人的重大責任。   近年來刑事訴訟法可說是修改較為頻繁的法律,再版速度往往不及修法得快,感謝讀者的包容。

蘇銘翔   筆者先後任教於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淡江大學、真理大學、德明財經科技大學、致理科技大學、台北城市科技大學等學校講授法律科目,深切瞭解法學用語的艱澀難懂足以使一般民眾望而生怯,並阻礙法治教育的推廣普及,從而將法律「平民化」,使其更容易被讀者接受,一直是筆者努力的目標。   為了達成這個目標,筆者前曾著有《生活法律刑不刑》,透過具體案例及模擬法庭劇向讀者介紹刑事訴訟制度。這樣的寫作方式尚受歡迎,不過由於該書的體例及篇幅有限,使筆者不能全面性地將刑事訴訟法條文及相關理論、制度進行完整說明,因此難免有失其周延之憾。   《新白話六法—刑事訴訟法》的出版,足以彌補前述缺失,本書一來運用

較為平易通順的文字解釋刑事訴訟法,使法律「平民化」;二來運用較為充足的篇幅,對於刑事訴訟法及其重要理論、制度、修正條文進行完整闡述,因此本書已足以提供欲進一步研習刑事訴訟法的讀者入門之用。   俗話說「大孝揚親」,筆者的父親蘇德濱先生及母親楊玉秀女士原本出生於宜蘭鄉村,為了使子嗣能有較好的生活環境,當年不辭勞苦移居臺北,使筆者得以接受教育、長大成人。無奈筆者才疏學淺,至今尚無任何足堪稱道的成就來顯揚雙親,為此常感孝道有虧、自羞慚愧。   人活得愈久,愈覺得自身渺小,今後唯有持續秉著「散發光與熱,直至生命盡頭」的信念,把愛、歡樂與知識帶向人群,回饋社會,方勉能報答父母養育栽培之恩及上帝蘊生造

化之情。   讀者們如有興趣,亦可連結至Youtube網站或臉書輸入關鍵字「蘇銘翔」或「蘇哥哥」進行搜尋,即可瀏覽筆者在電視節目中的相關影片。   緒論 一、刑事訴訟法在法律體系中的定位法律依其性質及規範內容的不同,可以大致區分為民事法、刑事法及公法等三大領域。我國法院審判制度,基本上即採此三分法,將民事事件劃歸普通法院(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的民事庭審理,將刑事案件劃歸普通法院(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的刑事庭審理,並將行政訴訟通常程序事件劃歸行政法院(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 三大領域的法律,均可再區分為實體法及程序法二部分。民事法領域的實體法部分(簡稱民事實

體法),主要包含民法及商事法,例如:公司法、票據法、海商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等,內容多在規範私人與私人間(平等地位)的權利義務法律關係,例如:民法規定房東有向房客請求給付租金的權利、票據法規定執票人有向發票人請求給付票款的權利,其中房東、房客間,執票人、發票人間,都是立於私人間平等的法律地位。 民事法領域的程序法部分(簡稱民事程序法),主要包含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非訟事件法等,內容多在規範:私人與私人間(平等地位)的權利義務法律關係,應遵循何種法律程序始能加以實現,例如:民法規定,房東可以向房客請求給付租金,但當房客不付租金時,房東不得自力強制取交,仍須依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地方法院提出

起訴狀並經三級三審判決確定後,才可依強制執行法向法院聲請執行債務人的財產。由此可知,民事實體法所規定的權利,須遵循民事程序法的規定才可加以實現。 刑事法領域的法律,也可區分為實體法及程序法二部分。刑事法領域的實體法部分(簡稱刑事實體法),主要包含刑法及特別刑法,例如:貪污治罪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等,內容多在規範何種行為會成立犯罪,以及犯罪後的法律效果為何,例如:刑法第320條規定竊取他人動產者,成立竊盜罪,其法律效果為得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

台灣手持式電視之服務內容研究

為了解決台視財經台節目表的問題,作者萬岳憲 這樣論述:

數位匯流的發展趨勢令數位內容得經由無線傳輸環境在不同的系統平台展現,以往在類比時代功能區分明顯的服務內容,也因為數位傳播技術的精進,以及在使用者需求導向的商業行為帶動下,服務功能也將逐漸趨近於多元而一致,而當數位內容在廣播、電信與網路等平台匯流後,傳播媒介的界線已逐漸模糊,彼此產生跨領域傳播語音、視訊與數據的科技匯流現象。令消費者隨時隨地接收即時清晰的畫面是手持式電視最重要的基礎服務,而在手持式電視的傳播基礎設施建置完成之後,仍須規劃推出使消費者能接受且與傳統電視不同的服務內容,以使用者導向概念發展易學易用的使用者介面,製作具互動性與加值性的服務內容,以吸引消費者成為手持式電視的長期使用者,

並成為與傳統電視的主要差異化服務內容。本研究搜集國內、外與手持式電視相關之文獻資料,以探討目前全球手持式電視的發展趨勢;並採用深度訪談法,搜集手持式電視參與業者在服務內容的發展現況、策略規劃與影響因素;藉由網路問卷調查,瞭解消費者對手持式電視的節目與資訊服務內容的使用期望。研究發現,手持式電視業者目前有執照核發及適用法令等迫切性問題待釋義,此兩項問題也同時會對手持式電視業者未來的投資與競合產生影響;消費者對於節目內容的期望以新聞性及娛樂性節目較高,資訊服務則較重視即時路況導航及家庭保全監控;期望未來可攜式裝置的主要功能組合,則以道路導航、行動電話及音樂播放為主要的搭配應用。

我國有線電視財經節目之競爭分析:以「老謝看世界」與「股市現場」為個案研究

為了解決台視財經台節目表的問題,作者戴君霖 這樣論述:

隨著經濟成長,台灣人對財務管理與投資理財知識的需求日益增多,而專業的股市財經節目,已如雨後春筍般冒出。因此,本初探性研究,將對我國兩家有線電視財經節目探討其競爭關係。非凡商業台是最古老且擁有最豐富經驗的財經頻道,而東森新聞S台也在今年改走國際、財經專業頻道路線。故在此挑選財經界長老:非凡商業台的「股市現場」節目,與新興財經節目:東森新聞S台的「老謝看世界」,對其競爭關係作個案比較。本研究的目的主要有四:(1)參照內容分析方法的原則架構,進行實際觀察法,藉以比較兩節目文本內容與風格的差異性;(2)以SWOT分析架構探討兩者間競爭關係;(3)以動態競爭方法分析該二節目間之互動;(4)透過AGB

Nielsen的平均收視率資料,與兩台財經電視節目製作人之深度訪談,研究文本內容與競爭策略間的關係。研究發現:(1)兩節目在型式、內容、風格上有顯著差異:「股市現場」採隨性安排之方式,在節目穿插各項財經資訊與來賓分析的橋段,並秉持公正客觀且專業的角度,著重解析盤勢情況與個股操作策略;「老謝看世界」則將節目區分為兩大塊,財經訊息的解讀與來賓訪談,利用主持人強烈的個人風格與財經素養,進行宏觀角度的趨勢分析。(2)靜態競爭方面:兩節目各執一方;其各擁有不同的目標觀眾,不同的節目地位,不同的優勢、劣勢、機會與威脅。(3)動態競爭方面:「股市現場」有知覺到對手對其造成的威脅與壓力,但目前節目績效良好,暫

時無做大改變的動機,未來若對手日益強勁,不排除調整定位的可能性;「老謝看世界」表示並未將「股市現場」視為競爭對手,但由於該節目表現優異、頗為討好,無論現階段或未來都願意多製播這類的節目。而本研究之未來建議,期待日後研究者能嘗試以「閱聽人」角度,研究財經節目產業或探討彼此間的交互關係。